常见问题解答(国民健康保险)

在Twitter上发推文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Line

页面 ID 1001955 2024年12月16日更新

打印大字打印

问题我担心医疗费用。想了解医疗费用报销及其他相关事项。

回答

当您在同一个月内自付的医疗费用金额较高时,如果您申请并获得批准,超过自付限额的部分(70岁以下和70岁及以上的限额不同)将作为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此外,我们将在就医后三个月内,将高额医疗费用申请表发送给户主。
此外,通过提前申请“限额适用证明”或“限额及标准负担减免证明”(如果存在保险税未缴纳情况,可能无法发放),并在医疗机构出示该证明及健康保险证,您可以将每个医疗机构的支付金额限制在您应承担的最高医疗费用内。(保险不覆盖的费用,如住院期间的病房费,需另行支付。)

请分享您对本页面的意见,以便我们改进我们的网站。

您觉得本页面的内容容易理解吗?
这个页面容易找到吗?


我们无法回复在此字段中输入的意见。此外,请勿输入个人信息。

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市民部保险与养老金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联系稲城市市民部 - 保险与养老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