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生活支持服务单位提取的护理计划核查
自2021年10月1日起,为了便于制定符合用户意图和状况的护理计划,将对使用供应限额比例较高且居家护理占大部分使用服务的护理计划进行确认。如果护理计划符合厚生劳动大臣制定的标准(厚生劳动省通知第336号,2021年),且市政府有相关请求,请将该护理计划通知市政府。该制度的目的不是限制服务的使用,请知悉。
居家护理支持服务
家庭生活支持服务中,使用比例超过支付限额的70%,且所使用的服务中超过60%为家庭护理服务。
验证方法
- 本市要求提交符合家庭护理支持服务的护理计划。
- 居家护理支持服务评估相关护理计划的适宜性,并说明该护理计划中为何需要居家护理的理由,提交给市政府。
- 市政府将审查护理计划的内容,并在必要时在社区护理会议上讨论护理计划。
- 如果在讨论中认为有必要进行审查,家庭护理支持服务将对相关护理计划以及类似或相近的护理计划进行新的分析。
参考
请确认以下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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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最新信息 Vol.1006 “根据第13条第18-3项,卫生、劳动和福利大臣制定的指定居家支持服务人员及运营标准的通知与应用”(PDF 25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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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 最新信息 第1009号 “关于按居家护理服务单位提取的护理计划核查” (PDF 914.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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