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的居家护理支持企业经理资格要求
关于居家护理支持企业的管理者,在2018年护理报酬修订中,指定居家护理支持企业的“人员及运营相关标准”(厚生劳动省令第38号,1999年,以下简称“标准条例”)进行了修改,管理者的要求从护理支持专家变更为高级护理支持专家。虽然有一项过渡措施将适用推迟至2021年3月31日,但适用推迟期限已延长至2027年3月底,特此通知。
管理员要求(注:变更后的内容)
从2021年4月1日起,成为指定居家支持办公室经理的人,无论办公室如何,都必须是护理支持的高级专家。
然而,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如主要护理支持专家经理去世、因长期治疗导致健康问题、突然退休或搬迁)时,如果无法指定主要护理支持专家作为经理,稻城市可在提交确保经理的计划并获得许可的前提下,给予经理必须为主要护理支持专家的要求延长一年。
通知表格
管理员保障计划
(通知内容)
- 作为管理员难以拥有护理支持专家的原因
- 期望解决困难的原因(尽可能具体地描述与解决期望相关的计划内容和时间表。)
管理员要求的延期适用
对于截至2021年3月31日,经理不是护理支持高级专家的指定居家护理办公室,经理必须是护理支持高级专家的要求将被推迟至2027年3月31日,只要该经理继续担任该职务。
注意:自2021年4月1日起,变更管理员需具备护理支持高级专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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