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医疗援助(门诊精神治疗)
这是一个通过门诊咨询对精神疾病的持续治疗医疗费用提供补贴的系统。共付比例原则上为10%。但是,根据患者的收入、被保险家庭的收入和疾病情况,可能会设定共付的月度最高限额,或者共付可能完全免除。
家庭访视、日间护理、家庭护理、癫痫治疗以及与精神健康门诊服务相关的药物费用也包括在内。与住院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不包括在内。
申请方法
请携带以下文件到残疾人援助科申请,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 申请表
- 证明(也可以从东京都稻城市社会福祉中心精神健康网站下载。)
- 注意:必须由医生在制定后3个月内完成。
- 注意:由于每两年发布一次,更新时可能不需要。
- 以下保险信息确认文件(稻城市国民健康保险和高龄者健康保险不需要)。
- 健康保险卡副本
- 由健康保险机构出具的“资格验证证书”副本
- 可以在我的门户网站上确认的资格信息屏幕截图
- 注意:如果受益人本人已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如全国建筑协会国民健康保险、东京理发师国民健康保险等),则需要提交所有与受益人同一保险下的家庭成员的保险信息确认文件。
- 家庭收入声明及同意书
- 自立支援医療受給者証(精神通院医療)(更新の場合)
- 免税证明(免税)(搬家的人可能需要。请提前联系。)
- 确认医疗机构和药店名称及位置的文件(如就诊卡和药袋)
- 与个人识别号码相关的文件
- 回邮信封(仅限邮寄申请。请贴110日元邮票)
关于申请表
希望提交申请所需文件的人可以通过下面的表格进行申请。文件大约需要2周时间送达,如果您着急,请直接前往残疾人援助科办理。
更新注意事项
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
续签申请可以在有效期结束前三个月开始提交。
稻城市的电子邮件分发服务每月发送更新通知。
其他事项
- 申请后,将在东京进行评估,若通过,将颁发康复医疗受益者证书(精神病住院)。
- 受益人证书的发放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
- 只能在受益人证书中指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
- 如果健康状况和治疗计划没有变化,自主援助诊断申请表的提交周期为每两年一次。但是,在有效期结束后提出的申请将被视为重新开始申请,需提交诊断报告。
- 当您同时申请自主医疗援助(门诊精神治疗)和精神障碍者健康与援助卡时,有时只需凭医疗诊断书即可申请该卡。
- 更新、医疗机构变更、健康保险计划变更、地址变更、姓名变更以及因遗失或损坏而需重新发放均需办理相关手续。
- 持有基于医疗诊断书发放的心理健康援助卡的人,可以不用提交诊断书,而是将卡的复印件附在申请表中。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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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社会福祉部障害者支援課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5677
联系稻城市社会援助部残疾人援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