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无法处理的垃圾
难以处理的废弃物
本市无法妥善处理以下列出的物品,因此请您咨询制造商、销售商或处理公司,并自行负责处置。
- 像丙烷气瓶这样的爆炸物
- 挥发性物质如有机溶剂(油漆、稀释剂、汽油、油等)
- 电池
- 灭火器
- 混凝土、砌块、砖块、石头、土壤和大量瓷砖
- 硅藻土产品
- 自动售货机
- 大型家电(宽80厘米×高180厘米×深80厘米或以上)
- 钢琴、大型电子风琴和管风琴
- 难以粉碎的垃圾(铁砝码、保龄球、耐火保险箱、鼓、钢索、电线、钢板等)
- 危险化学品(工业化学品、化学品、农药、杀虫剂及其他危险有毒液体)
- 医疗废物(针头、设备和输液容器等)
- (注意)除家庭医疗相关容器外
- 搪瓷铁浴缸,搪瓷铁水槽和马桶
- 大型游戏机
- 易燃材料(固体燃料、信号弹和爆炸物)
- 用于商业和诊所的椅子,如美容院和牙科诊所
- 冲浪板、风帆冲浪板和休闲板
- 含氟利昂或替代氟利昂的家用电器和物品
- 含有石棉的物品
- 建筑物拆除和新建产生的废弃物和建筑材料(受建筑回收法管制的物品)
- 汽车和摩托车轮胎、电池、汽车零件(受汽车回收法管制的物品)
- 电视、空调、冰箱、冷冻柜、洗衣机、干衣机(受家电回收法管制的物品)
- 被认定为工业废料的材料
- 管理员认可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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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都市环境部 - 生活质量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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