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无法处理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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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1005121  更新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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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处理的废弃物

本市无法妥善处理以下列出的物品,因此请您咨询制造商、销售商或处理公司,并自行负责处置。

  1. 像丙烷气瓶这样的爆炸物
  2. 挥发性物质如有机溶剂(油漆、稀释剂、汽油、油等)
  3. 电池
  4. 灭火器
  5. 混凝土、砌块、砖块、石头、土壤和大量瓷砖
  6. 硅藻土产品
  7. 自动售货机
  8. 大型家电(宽80厘米×高180厘米×深80厘米或以上)
  9. 钢琴、大型电子风琴和管风琴
  10. 难以粉碎的垃圾(铁砝码、保龄球、耐火保险箱、鼓、钢索、电线、钢板等)
  11. 危险化学品(工业化学品、化学品、农药、杀虫剂及其他危险有毒液体)
  12. 医疗废物(针头、设备和输液容器等)
  13. (注意)除家庭医疗相关容器外
  14. 搪瓷铁浴缸,搪瓷铁水槽和马桶
  15. 大型游戏机
  16. 易燃材料(固体燃料、信号弹和爆炸物)
  17. 用于商业和诊所的椅子,如美容院和牙科诊所
  18. 冲浪板、风帆冲浪板和休闲板
  19. 含氟利昂或替代氟利昂的家用电器和物品
  20. 含有石棉的物品
  21. 建筑物拆除和新建产生的废弃物和建筑材料(受建筑回收法管制的物品)
  22. 汽车和摩托车轮胎、电池、汽车零件(受汽车回收法管制的物品)
  23. 电视、空调、冰箱、冷冻柜、洗衣机、干衣机(受家电回收法管制的物品)
  24. 被认定为工业废料的材料
  25. 管理员认可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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