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送纳税证明和免税证明
申请发送纳税证明和免税证明
如果您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纳税证明(免税证明),请将以下四项与申请一并寄送至税务科。
收件人
邮编 206-8601 稻城市政府 税务科 市政税(无需地址)
1 邮寄申请表格
请从以下表格下载页面获取申请表。您可以按照邮寄给您的申请表样本,在带有信头的纸张或类似纸张上填写。
2 固定金额邮政汇票(申请次数)
需要支付费用,请在邮局购买。
- 如果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证书费用为每份400日元。请附上与申请数量相对应的准确金额,不找零。
- 有效期为自签发日期起6个月。由于行政处理的原因,请您寄送至少剩余10天有效期的邮政汇票。
- 请寄送双面空白的邮政汇票。
3 回邮信封(贴有回邮信封邮票并填写了地址)
4 身份证复印件(代表人的情况下,需提供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请参阅以下链接以获取身份证明文件示例。
5 授权书(如果由代理人申请)
需要认证人的签名。
注意:如果您在申请表到达时不是稻城市的居民,即使是同住的亲属,也需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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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市民部税务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联系稻城市市民部税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