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养老金特别收费
这是一个系统,公共养老金受益人的市税和东京都的公共养老金收入的都税由养老金支付者(负责与养老金收入相关的特别扣缴)在支付养老金时进行源泉扣缴。
符合资格的人
符合条件的人每年六月会收到“市税及东京都税缴纳通知书”,告知应扣缴的税额。
符合以下1至4项所有条件的人士有资格。
- 65岁及以上的人群
- 有纳税义务的人
- 上一年度领取公共养老金的人数
- 在财政年度第一天(4月1日)领取基本老年养老金及其他福利的人士
但是,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的人不符合资格。
- 年基础退休金低于180,000日元的人士
- 不适用长期护理保险特别征收的人群
- 超出基本老年养老金等年度金额的特别征收税额(注1)
(注1)市税、东京都特别区民税、所得税、介护保险费、国民健康保险税、高龄者健康保险费的合计为金额。
什么是从公共养老金特别征收的东京市政税和都税?
公共养老金的预扣税额仅指养老金和其他收入的所得税。此外,不允许自行选择支付方式。
除了公共养老金和其他收入外,拥有其他收入税的人应考虑这些收入的内容和情况,
- 正常收费
- 工资单特别扣款
- 公共养老金特别收费
有三种方法,或者可能是它们的组合(联合使用),请注意。
注意:即使有多种收费方式,计算也会避免重复缴纳税款。
公共养老金特别收集方法
(a) 从今年开始将特别收集的人员(包括去年暂停特别收集的人员)
交货期限和收费月份 | 6月(第一阶段)・8月(第二阶段) | 10・12・2 |
---|---|---|
收费方式 | 正常收费 | 公共养老金特别收费 |
征收的税款金额 | 与公共养老金及其他收入相关的年度税款的四分之一 | 与公共养老金及其他收入相关的年度税款的六分之一 |
(i) 从上一年开始继续进行特别收集以及从第二年开始的特别收集的人
交货期限和收费月份 | 四月,六月,八月 | 10・12・2 |
---|---|---|
收费方式 | 公共养老金特别收费(注:临时收费) | 公共养老金特别征收(主要征收) |
征收的税款金额 | 上一年度公共养老金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年税额的六分之一 | (从年金公共和其他收入相关的年度税额中减去截至八月的预扣税额所得金额的三分之一) |
临时征税金额
临时征收税额(4月、6月和8月的征收金额)的计算方法确定为 “上一年度与公共养老金相关的所得税总额的一半加上固定金额(养老金税额)”。
因此,每次预缴税款金额 = 上年度公共养老金收入的年度税额 ÷ 2 ÷ 付款次数(3次)。
东京市政税和东京都特别税对养老金的特别征收示例
(如果第N年的年税额为54,000日元,第N+1年的年税额为90,000日元)
Ano | 年度税额 | 临时征税金额 (四月) |
临时征税金额 (六月) |
临时征税金额 (八月) |
征收税额 (十月) |
征收税额 (十二月) |
征收税额 (二月) |
---|---|---|---|---|---|---|---|
Ano N | 54,000日元 | 15,000 日元 | 15,000 日元 | 15,000 日元 | 3000日元 | 3000日元 | 3000日元 |
Ano N+1 | 9000万日元 | (i) 9000日元 | 9000 日元 | 9000 日元 | (Ro) 21,000 日元 | 21,000 日元 | 21,000 日元 |
N+1年度预缴税款金额
54,000日元(第N年的年度税额)÷ 2 ÷ 3 = (I) 9,000日元
下一年度的征税金额
- 90万日元(N+1年年度税额)-(i)9万日元×3 = 63万日元
- 63.000 ÷ 3 = (ロ) 21.000
如果暂停特殊收集
养老金特别征收开始后,如果发生税额变更、转移到其他市区或暂停养老金支付,特别征收可能会中止,并可能改为正常征收。
关于日本年金机构发送的“年金转移通知”
从日本年金机构在支付年金时发送的“年金转移通知”中所示的次月(下次)起的个人财产税金额,假设与本月(当前)的金额相同。
要确认正确的决定金额,请始终查阅市政府寄送的“市税及东京都税决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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