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乡纳税的各类公开资料
故乡纳税返礼品等在区域内产生价值比例的列表
根据地场产品标准(第6条第3号),对于在区域内(稻城市内)制造、加工等的故乡纳税返礼品,公开了价值过半(50%)在区域内产生的证明。
请从以下链接确认稻城市的故乡纳税返礼品一览表(地场产品基准第3号)。
故乡纳税募集费用支付对象一览表
为了促进募集所需费用的透明化,对于稻城市进行故乡纳税事业所支付的募集费用(返礼品采购费和门户网站使用手续费等)中,单个支付对象金额达到100万日元以上的,公开支付对象、支付金额及支付目的。
请从以下链接确认稻城市的故乡纳税募集费用支付对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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