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混合疫苗生产结束通知
由于自令和6年4月1日起引入了五联疫苗(注释:1)作为定期接种,四联疫苗(注释:2)的生产销售将结束。
只有在有疫苗库存期间才能接种四种混合疫苗。对于已经接种四种混合疫苗但未完成4次接种的人,请尽早接种。
(注释:1)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小儿麻痹症、Hib混合疫苗
(注释:2)白喉、百日咳、破伤风、脊髓灰质炎混合疫苗
接种对象・接种次数・接种间隔说明
接种对象
从出生2个月到7岁6个月之间的儿童
第一期初次接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标准接种次数和间隔:间隔20天至56天,共接种3次
第1期追加接种(第4次)
标准的接种次数和间隔:初次接种(第1次至第3次)结束后12个月至18个月之间接种1次
但是,虽然从首次第3次接种完成到追加接种的标准间隔为12个月以上,但根据预防接种实施规则,只要间隔达到“6个月以上”即可接种。
注意事项
定期接种原则上需要接种同一类型的疫苗规定次数,但如果疫苗库存用尽,且四联疫苗和Hib疫苗的接种次数相同,则可以切换为五联疫苗进行接种。
届时,需要将四联疫苗和Hib疫苗的预诊表更换为五联疫苗的预诊表。请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前往保健中心。确认接种记录后,将发放预诊表等资料。
如果四合一疫苗和Hib疫苗的接种次数不一致,无法切换为五合一疫苗接种,请联系接种实施医疗机构或保健中心(042-378-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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