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混合疫苗製造結束通知
由於自令和6年4月1日起引入五合一混合疫苗(註釋:1)作為定期接種,四合一混合疫苗(註釋:2)的製造與販售將停止。
四合一混合疫苗僅在疫苗庫存期間內可接種。已接種四合一混合疫苗但尚未完成4次接種者,請儘早完成接種。
(註釋:1)白喉、百日咳、破傷風、小兒麻痺症、Hib混合疫苗
(註釋:2)白喉、百日咳、破傷風、小兒麻痺混合疫苗
接種對象者・接種次數・接種間隔說明
接種對象者
從出生2個月到7歲6個月之間的兒童
第一期初次接種(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標準接種次數與間隔:間隔20日至56日,共接種3次
第1期追加接種(第4劑)
標準接種次數與間隔:初次接種(第1次至第3次)結束後12個月至18個月之間接種1次
不過,從初次第3次接種完成後到追加接種的標準間隔為12個月以上,但根據預防接種實施規則,只要間隔超過「6個月以上」即可接種。
注意事項
定期接種原則上需接種同一種類的疫苗達必要次數,但若疫苗庫存用盡,且四合一疫苗與Hib疫苗的接種次數相符時,可改為接種五合一疫苗。
屆時,需將四合一疫苗及Hib疫苗的預診票更換為五合一疫苗的預診票。請攜帶母子健康手冊至衛生保健中心。確認接種紀錄後,將提供預診票等相關文件。
此外,若四合一疫苗與Hib疫苗的接種次數不一致,無法改接五合一疫苗時,請聯絡接種醫療機構或衛生保健中心(042-378-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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