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残疾人证
这是身体残疾人获得各种支援所必需的手册。当被认定符合身体残疾人福利法规定的残疾种类和程度时,将颁发该手册。手册的等级从1级(最重度)到6级(轻度)。
作为障碍部位,有视觉障碍、听觉障碍、平衡功能障碍、语音·语言或咀嚼功能障碍、肢体不便、内部功能障碍。
原则上不会更新,但如果预计障碍状态有所缓解等变化,可能会在手册发放后一段时间内进行再认证。
残疾类型
- 视觉障碍
- 听觉或平衡功能障碍
- 语音功能、语言功能或咀嚼功能的障碍
- 肢体残疾
- 心脏、肾脏或呼吸系统功能障碍
- 膀胱或直肠功能障碍
- 小肠功能障碍
- 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免疫功能障碍
- 肝脏功能障碍
申请方法
请携带以下物品,原则上在残疾人福利科窗口申请。
- 申请表(残障福利科窗口有)
- 身体残疾人诊断书・意见书(根据身体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规定的指定医生在一年内制作的)
- 照片(竖4cm×横3cm。脱帽、上半身,申请日期起一年内的)
- 个人号码相关文件
- 注释:申请表是东京都的格式,因其为复写式,无法在市政府网站等下载。
- 注释:在申请手册时,可能同时接受服务等的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申请的服务内容,需要提供本人账户信息的证明或健康保险证的复印件等。此外,服务有支付条件等,详情请咨询残障福利科。
身体残疾人证・意见书
只有根据《身体残疾人福利法》第15条规定被指定的医生才能制作身体残疾人诊断书和意见书。根据残疾的种类,格式有所不同。格式可以从以下东京都身心残疾人福利中心的官方网站下载。
- 根据申请,东京都将进行审查,确定等级后将发放手册。手册可能不会发放,或者发放的等级可能与诊断书和意见书中记载的等级不同。
- 手册发放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
- 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手续。有关手续的详细信息,请联系残疾人福利。
- 当障碍状况发生变化或新增时
- 当地址或姓名有变更时
- 丢失或损坏手册时
- 持有手册的人去世时
- 不再符合手册障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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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福利部门 残障福利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8-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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