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障礙手冊
身體有障礙者為了接受各種支援所需的手冊。當被認定符合身體障礙者福祉法所規定的障礙種類及程度時,會發給此手冊。手冊的等級從1級(最重度)到6級(輕度)不等。
障礙部位包括視覺障礙、聽覺障礙、平衡功能障礙、語音・語言或咀嚼功能障礙、肢體不便、內部功能障礙。
原則上不會更新,但若預期障礙狀態有所改善等變化,可能會在手冊發放後經過一定期間,再次進行認定。
障礙類型
- 視覺障礙
- 聽覺或平衡功能障礙
- 語音功能、語言功能或咀嚼功能的障礙
- 肢體不自由
- 心臟、腎臟或呼吸器功能障礙
- 膀胱或直腸功能障礙
- 小腸功能障礙
- 由於人類免疫缺陷病毒造成的免疫功能障礙
- 肝臟功能障礙
申請方法
請攜帶以下物品,原則上在障礙福利課窗口申請。
- 申請書(障礙福利課窗口有提供)
- 身體障礙者診斷書・意見書(身體障礙者福利法第15條所規定的指定醫師在1年內所作成的)
- 照片(縱4cm×橫3cm。脫帽・上半身,申請日內1年內的照片)
- 個人編號相關文件
- 註解:申請書是東京都的樣式,為複寫式,因此無法在市政府網站等下載。
- 註解:申請手冊時,可能同時受理服務等的申請。
在那種情況下,根據申請的服務,需提供本人銀行帳戶資料或健康保險證的影本等。此外,服務有給付條件等,詳情請洽障礙福利課。
身體障礙手冊・意見書
能夠製作身體障礙者診斷書・意見書的,僅限於依據身體障礙者福祉法第15條規定被指定的醫師。依障礙種類,樣式有所不同。樣式可從下方東京都心身障礙者福利中心的官方網站下載。
- 根據申請,東京都將進行審查,並在確定等級後發放手冊。手冊可能不會發放,或者發放的等級可能與診斷書・意見書中記載的等級不同。
- 發放手冊大約需要2個月左右的時間。
- 在以下情況下,需要進行手續。關於手續的詳細資訊,請聯繫障礙福利課。
- 當障礙狀況改變或新增時
- 當地址或姓名有變更時
- 當手冊遺失或損壞時
- 持有手冊者過世時
- 不再符合手冊的障礙條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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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福利部門 障礙福利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8-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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