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者去世时的手续
当不动产所有者去世时,需要进行以下程序。
继承人代表声明
在继承人代表的申报表中,您必须指定将合并已故者税务的人(继承人代表)。请提交至税务科、不动产科和土地科。
注意:如果在下一次评估日期(1月1日)之前登记的名称没有变更,我们将向继承人的代表发送税款支付通知。
未登记不动产所有权变更
如果您拥有未登记的房屋,则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我们将提供表格,请准备所需的文件并提交给税务科房屋和土地科。
今年的财产税和城市规划税缴纳
如果您正在使用自动扣款支付,请咨询征收部门的柜台了解支付方式。如果您使用的是付款单,请直接使用付款单进行支付。
继承登记手续在府中不动产登记处办理
继承登记手续在府中不动产登记处办理。
遗产登记所需文件
注意:这是一个一般示例。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公证处。
- 申请表(不动产登记处样本)
- 已故者的家庭登记证明(从出生到死亡)
- 已故者的死亡证明
- 所有继承人(有继承权的人)的死亡证明或出生证明及居住证明
- 遗产分割协议(请附上所需的印花税证明)
- 继承关系图
- 不动产评估证书:在税务科、建筑科和土地科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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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市民部税务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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