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财政年度税制改革(住宅用地负担调整措施的修订等)
由于地方税法的变更,财产税和住宅用地市政税的评估基准计算方法已被修改。
关于负荷调整措施
财产税和城市规划税原则上是基于作为课税标准价值的价值来计算的。但是,对于土地,由于抑制税额急剧增加的措施,价值与课税标准价值之间存在差异(负担水平)。因此,即使是价值相近的土地,其课税标准价值也可能不同,导致税负差异。为了平衡负担水平并确保税收公平,负担水平高于一定标准的土地,其课税标准价值会被降低,而低于该标准的土地则会逐步提高课税标准价值。
如何确定负载水平
负载水平(%)是
上一年度的应税标准价值 ÷ 本年度的评估价值(× 住宅用地等的特别税率)× 100
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审查摘要
截至2011财年,对于负担率达到80%或以上的住宅用地及类似用地,负担率与上一年相同(维持不变),但由于税制改革,计算方法将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更改。
- 平成24年至平成25年财政年度的税收
对于住宅用地,作为课税基准价值提高对象的负担水平将从“低于80%”变更为“低于90%”,作为维持对象的负担水平将从“80%以上且低于100%”变更为“90%以上且低于100%”,从而减少维持例外。 - 自2014财政年度起征税
对于负担率达到90%或以上的住宅用地的特别免税将被废止,负担率低于100%的土地将面临增加。
此外,非住宅用地(如商业区)的维护例外将被保留。
Ano | 负载水平 超过100% |
负载水平 从90%到99% |
负载水平 80% 到 89% |
负载水平 低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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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财年前的课税基准计算方法 | 如果电量达到100%或以上... 主要课税标准值(价格 × 特别税率) |
当电量达到80%或以上且低于100%时... 保持在上一年度的默认征税金额(参考) |
当电量达到80%或以上且低于100%时... 保持在上一年度的默认征税金额(参考) |
如果电量低于80%... 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金额(参考)+ 主要课税标准金额 ×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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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和2013年财政年度的税基计算方法 | 如果电量达到100%或以上... 主要课税标准值(价格 × 特别税率) |
当缴费水平在90%至不足100%之间时... 保持在上一年度的默认征税金额(参考) |
如果电量低于90%... 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金额(参考)+ 主要课税标准金额 ×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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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电量低于90%... 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金额(参考)+ 主要课税标准金额 ×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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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财政年度起的课税基础计算方法 | 如果电量达到100%或以上... 主要课税标准值(价格 × 特别税率) |
如果充电水平低于100%... 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金额(参考)+ 主要课税标准金额 ×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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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充电水平低于100%... 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金额(参考)+ 主要课税标准金额 ×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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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充电水平低于100%... 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金额(参考)+ 主要课税标准金额 ×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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