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税
财产税是根据土地、建筑物和可折旧资产(统称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计算的税款,资产所有者必须向固定资产所在地的市政府缴纳该税款。
应纳财产税的资产
应纳财产税的资产如下。
- 土地……稻田、田地、住宅用地、矿泉区、湖泊、森林、牧场、空地、其他类型的土地
- 房地产……住宅、商店、工厂、仓库、办公室及其他建筑物
- 可折旧资产……结构、机器、设备、船舶、飞机、车辆、运输工具、工具、器具、财产及其他用于业务的资产,除土地和不动产外,这些资产需按所得税或企业税进行折旧(不包括需缴纳车辆税和轻型车辆税的资产)
纳税人
每年1月1日(称为“评估日”),将对在稻城市拥有不动产的人征收税款。具体如下。
- 土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为所有者的人或在土地财产税簿上登记的人
- 不动产……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为所有者的人或在不动产附加税簿上登记的人
- 可折旧资产……在可折旧资产登记簿中登记为所有者的人
关于不动产价格
固定资产价格是指根据政府制定的“固定资产评估标准”评定的价格,该价格在市长决定该价格及其他事项后,登记在固定资产税的登记簿中。
土地和建筑物将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重新评估。今年被称为基准年,基准年是令和时代的第3年。基准年确定的价格原则上将维持3年,涵盖第二年(即下一年)和第三年(即随后的一年)。
然而,对于重估后建造或扩建的房产、当前用途、分割、形状或质量发生变化的土地,以及因价格下跌而不适合维持原价值的土地,将在第二年或第三年进行新的评估,并确定新的价格。
可折旧资产的价值根据申报每年确定。评估方法基于固定资产评估标准,考虑自购入以来的年限折旧,基于购入价格。折旧方法原则上与联邦税使用的“旧定率法”相同。
税基金额
税款的计算基础原则上是房地产的价值(评估价值)。
但是,对于属于税基例外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乘以例外税率(对于小型住宅用地(注1)为1/6,对于一般住宅用地(注2)和城市化地区的农用地为1/3,等等)即为税基价值。
此外,关于土地的标准课税价值,如果课税低于由价格(评估价值×例外率)得出的原始标准课税价值,将根据负担水平(脚注3)调整课税负担,并且从2014财政年度起,标准课税价值将按照以下(1)至(4)项计算。
- (注1)小型住宅用地 = 用于住宅单位,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
- (注2)住宅用地=单个住宅超过200平方米的用地,最多可达住宅总楼面面积的10倍
- (注3)负担水平 = 上年度课税标准额(比较值)除以本年度评估价值 × 例外税率(正常课税标准额)(单位 = %)
(1) 小型住宅用地 / 一般住宅用地
- 充电水平... 当超过100%
本年度的标准课税额等于本年度的评估价值×例外税率(常规标准课税额) - 电量水平... 当低于100%
今年的标准课税额等于去年的标准课税额 + (正常标准课税额 × 5%)…〔a〕
然而,- 如果从[a]获得的本年度标准课税金额超过常规标准课税金额的100%,则适用常规标准课税金额。
- 如果从[a]获得的本年度标准课税额低于一般标准课税额的20%,则视为该值的20%。
(2) 商业用地(非住宅用地)
- 充电水平... 当超过70%
本年度的标准课税额为本年度评估价值 × 70% - 充电水平... 介于60%到70%
本年度的标准课税金额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金额(维持不变) - 电量水平... 当低于60%
本年度的标准课税额等于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额 + (本年度评估价值 × 5%)…〔b〕
然而,- 如果b中获得的本年度默认课税金额超过本年度评估价值的60%,则取相当于60%的金额
- 如果[b]中请求的当前年度的默认课税价值低于当前年度评估价值的20%,则视为该价值的20%。
(3) 城市化区域的农田
- 充电水平... 当超过100%
本年度的标准课税额等于本年度的评估价值×例外税率(常规标准课税额) - 电量水平... 当低于100%
本年度的标准课税额等于上一年度的标准课税额 + (正常标准课税额 × 5%)…〔c〕
然而,- 如果从[c]获得的本年度标准课税金额超过常规标准课税金额的100%,则适用常规标准课税金额。
- 如果从c获得的当年标准课税额低于一般标准课税额的20%,则视为该值的20%。
(4) 一般农用地(土地不作为住宅用地征税,如绿色生产用地等)
当年的评估价值将作为上限,当年的标准课税金额将是以下负担水平对应的负担调整率乘以前一年的标准课税金额的结果。
- 当负载水平超过90%时...1.025
- 当负载水平在80%到90%之间时...1.05
- 当负载水平在70%到80%之间时...1.075
- 当负载水平低于70%时...1.1
请同时确认以下附加的文件。
关于负荷调整措施的审查
在2012财政年度的税制改革中,取消了对小型住宅用地、一般住宅用地和城市化地区农地的标准课税价值的例外规定,当税负水平超过80%时适用。然而,对于税负水平超过90%的情况,该例外规定仅维持到2013财政年度,并于2014财政年度被废止。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平成24年税制改革(住宅用地负担调整措施修订)”页面。
税率
稻城市的财产税率为 1.4%。
税收计算方法
课税基数的总和(向下取整至不足1000日元)× 税率(1.4%)即为税额(向下取整至不足100日元)。
免税点
如果同一人在稻城市拥有的土地、建筑物和可折旧资产的应税总额未达到以下金额,则不会对这些资产征收财产税。
- 土地……30万日元
- 房子... 20万日元
- 可折旧资产……1,50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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