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藏文化財包藏地的土木工程等
關於埋藏文化財
埋藏文化財是指埋藏於土地中的住居遺構、土器等遺物等文化財。此外,已知存在埋藏文化財的土地(周知的埋藏文化財包藏地)主要被稱為遺跡。稻城市目前已確認有161處遺跡。
在周知的埋藏文化財包藏地進行土木工程等事業時,需於工程開工前60天提出申報。如有工程計畫,請向終身學習科諮詢。
埋藏文化財包藏地相關諮詢
關於是否屬於埋藏文化財包藏地的諮詢,請至位於複合設施Friend平尾2樓的稻城市鄉土資料室櫃檯辦理。請攜帶能確認事業預定地的導覽圖或地圖。若距離較遠,也接受專用表單的諮詢。
為了確保包藏地對應位置的準確性,請配合於櫃檯或專用表單進行確認。
關於使用專用表單查詢埋藏文化財包藏地
請在專用表單中填寫必要事項,並附上地圖後送出。
關於埋藏文化財發掘的(申報・通知)
若進行土木工程等事業的地點屬於埋藏文化財包藏地,則需依據文化財保護法第93條、第94條進行申報。
【通知】埋藏文化財發掘的(申報・通知)相關手續部分將電子化。
根據東京都的通知,下列業者作為申請人的埋藏文化財申報,將結束紙本受理,僅接受電子申請系統(LoGo表單)。此外,電子申請的對象將逐步擴大運用範圍。
埋藏文化財發掘(申報・通知)電子申請的對象業者
對象一覽
(1)符合文化財保護法第93條(土木工程等發掘申報及指示)之業者中,與電力・瓦斯相關的業者
- 東京電力Power Grid株式會社
- 東京瓦斯網路株式會社
- NTT東日本株式會社
(2)文化財保護法第94條第1項政令所定法人(參照文化財保護法施行令第1條)
(3)國家
(4)地方公共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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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法(外部連結)
申請時請從上述的「電子申請諮詢表單」進行諮詢。
發掘申請表樣式及同意書
- 關於埋藏文化財發掘的申報(樣式) (Word 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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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埋藏文化財發掘的申報 填寫範例 (PDF 197.8KB)
- 承諾書 (Word 23.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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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 填寫範例 (PDF 86.7KB)
附件文件
- 導覽圖(在住宅地圖等上標示的圖)
- 工程・建築物的平面圖
- 工程・建築物的剖面圖
- 土地所有者的同意書(提交者非土地所有者時)
注意事項
- 請於工事開始60天前,提交至稻城市鄉土資料室2樓的終身學習科文化財負責窗口。
- 提交份數為2份。(正本→提交東京都用 副本→稻城市留存)
- 提交的文件,包括圖面類,請全部以A4尺寸提交。
- 提交者請為土地所有者、工程主體者、施工負責人其中之一。
埋藏文化財發掘申報提交後
提交的文件將由稻城市教育委員會送交東京都教育委員會,約兩週後申報者將收到回覆文件。是否需要進行發掘調查,將依下列分類判斷。
申報者將與稻城市教育委員會進行協商,若收到通知,請聯絡終身學習科。
在施工前進行發掘調查的情況
- 因施工等而挖掘埋藏文化財的情況
- 因設置填土或臨時構造物等,可能影響埋藏文化財的情況
- 設置永久性建築物、道路等的情況
此情況下,調查費用由業者負擔。
進行試掘及確認調查時
- 僅靠地表觀察無法判斷是否存在埋藏文化財,需確認其有無時
- 當確認存在埋藏文化財且需進行發掘調查時,需更詳細掌握其內容及性質等情況時
此情況下,市政府將事先進行部分發掘調查。
進行監督調查時
- 挖掘深度未達遺構層面之計畫時
- 根據過去調查結果為遺構等稀少地區時
- 小規模工程時
此情況下,為確認是否對埋藏文化財產生影響,基礎工程等施工時將由市府職員進行監督。
如果實施立會調查並確認有遺構等,可能會進行事前調查。
進行慎重施工的情況
- 已經實施過事前調查的地區情況
- 已經被削平的地區情況
即使是這樣的地區,進行事業時也請注意避免對埋藏文化財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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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鄉土資料室
〒206-0823 東京都稻城市平尾1-9-1
電話號碼:042-331-0660 傳真號碼:042-331-0660
稻城市 教育局 終身學習科的聯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