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焚燒(野燒)是法律和條例禁止的
未使用焚燒設備而焚燒廢棄物的行為「野外焚燒(野燒)」,依據「廢棄物處理及清掃相關法律」及「確保都民健康與安全的環境相關條例」被禁止。
野外焚燒不僅會產生戴奧辛類等有害物質,煙霧和氣味也可能對鄰近居民造成極大困擾。
請勿進行野外焚燒(野燒),請依照分類方法在指定日期丟棄垃圾。
此外,家庭產生的草和修剪枝條可以免費處理。去除葉子的修剪枝條,請帶到碎木片製作場,或綁成兩束以內,在可燃垃圾日放出。去除的葉子和草,請裝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子,最多兩袋,在可燃垃圾日丟出即可。
關於修剪枝條的碎木片製作,請參考以下頁面。
自2020年4月起,市內農業者(含生產團體)因農作業從市內農地排出的修剪枝條等,若帶至多摩川清潔中心,可免除處理手續費。
詳細內容請洽生活環境科垃圾及資源回收股。
禁止的野外焚燒(野燒)的例子
- 不符合法律標準的焚燒爐焚燒
- 空地上的廢棄物焚燒
- 使用一斗罐或油桶焚燒
- 僅用混凝土磚塊或鐵板圍起的設備焚燒
被排除在禁止之外的野外焚燒(野燒)例子
因風俗習慣或宗教儀式進行的廢棄物焚燒行為
(例)節慶、燒稻草、焚燒
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活動上必要的焚燒行為
(例)篝火、烤地瓜、陶藝製作
其他,特別是被認為無法避免的焚燒行為
(例)災害時的應急對策、樹木及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從事農業、林業、漁業時不得不進行的焚燒、柴火浴或柴火爐
註釋:但是,即使是上述「禁止排除的野外焚燒(野燒)例」,仍需考慮生活環境,若有鄰近住戶的抱怨,將成為指導對象。
如果有火災和類似煙霧的情況
在上述「禁止排除的野外焚燒(野燒)例」中,若焚燒時產生與火災相似的煙霧,則需要向消防局報告,但這並不意味著合法化(許可)野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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