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市公所停車場等的使用指南
市政府停車場・自行車停放處指南
開車前來的民眾
停車場名稱 | 使用時間 | 收容台數 |
---|---|---|
稻城市政府 第一停車場 |
24小時 |
一般用 32台 身障者用 2台 關懷停車區 2台 |
稻城市政府 第二停車場 |
24小時 |
一般用 23台 身障者用 1台 關懷停車區域 1台 |
稻城市政府 第三停車場 |
24小時 |
一般車輛用 36台 身障者用 1台 關懷停車區域 1台 |
可以停放的汽車
普通汽車(長度5公尺以下、寬度2公尺以下、高度2.1公尺以下)
從多摩市方向來的人
從多摩市方向前來的朋友,第一停車場無法從鶴川街道右轉進入,因此建議使用第二停車場和第三停車場。
如果您使用第一停車場,請按照下圖的指示繞行。

關於停車費用
- 1小時未滿的情況下 免費
- 1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的情況 200元
- 超過2小時的情況下,每增加1小時加收100日圓,總額為200日圓
- 24小時內最高費用 1,200日圓(超過24小時時,每超過1小時加收100日圓,最高費用為1,200日圓)
停車費用的例子
- 停車45分鐘 → 免費
- 停車1小時45分鐘 → 200元
- 停車2小時45分鐘的情況下 → 200元+100元=300元
- 停車3小時45分鐘的情況下 → 200元+100元+100元=400元
關於市政府停車場的一般使用
市政府停車場在休館日和夜間等時段可供一般使用,歡迎您使用。
關於停車費用的減免與無現金支付
如果在市政府的手續或諮詢等情況下停車超過1小時,將免除(免費)停車費,請持由各窗口(負責課)發行的「停車服務券」前往「停車券服務窗口」。此外,根據使用內容,可能可以享受停車費的減免。詳細請參閱以下頁面。
停車券服務櫃台的設置地點
- 市政府:綜合諮詢櫃台、財產管理課 (夜間及假日〔假日開庁日包含在內〕為值班人員室)
- 中央文化中心:接待窗口
- 地方振興中心:接待窗口
- 消防局:消防總務課
註解:使用第二停車場的人若要享受減免,需在自動收費機上發券停車票。
關於無現金支付
自令和7年9月1日起,稻城市市公所第一、第二、第三停車場的停車費用可使用無現金支付。
請注意,第一及第三停車場與第二停車場可使用的無現金支付方式不同。
詳細內容請參閱以下連結頁面。
騎自行車、機車(動力腳踏車、機動二輪車)前來的民眾
騎自行車、摩托車(有動力的自行車、自動二輪車)前來的朋友,所能使用的停車場不同,請確認下表後再使用。
名稱 | 使用對象 | 備註 |
---|---|---|
A停車場 | 摩托車專用 | |
B停車場 | 自行車專用 | |
C停車場 | 自行車專用 | 有屋頂 |
D停車場 | 自行車專用 | |
E停車場 | 自行車、機車 | 有屋頂 |
F停車場 | 自行車、機車 | 有屋頂 |
G停車場 | 自行車、機車 |
場內的通道以行人為優先,自行車和摩托車請推著移動。
此外,請勿在停車場內通行。

使用市政府的自行車停放場的人士
在停放後確認放置超過2週的自行車,將由財產管理課移至其他地方。此外,移動後會在一定期間內保管,然後進行處理。請注意,對於撤除過程中造成的損壞或污損等,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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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總務部 財產管理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稻城市 總務部 財產管理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