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项目 公开审阅案件・协调会
稻城市根据城市建设条例,设立了制度,向邻近居民等宣传以下特定项目,并给予特定经营者表达意见等的机会。
特定项目的对象项目
- 都市计划法第39条第1款中,项目面积为3000平方米以上的开发项目
- 殡葬场所
- 遗体安置场所
- 防腐处理设施
- 宠物火葬场或宠物灵园
- 狗狗活动场所
- 宠物繁殖设施或饲养设施(总建筑面积超过15平方米)
- 娱乐场所等(电影院、现场音乐厅)
- 弹珠机店等
特定项目 查阅中案件
| 项目名称 | 查阅地点 | 查阅期间 | 意见书提交期间 |
|---|---|---|---|
| 乐·缪长峰开发行为 | 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计划课(市政府3楼)窗口 | 2026年6月23日到2026年7月14日(周六、周日除外) | 说明会当天起2周内 |
关于提交意见书
邻近居民等可在说明会最后举办日起两周内,就该特定事业构想提交意见书。
注释:邻近居民等…指居住在事业区域边界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的区域内的居民、经营者、土地所有者等,以及在职者或在学者。具体范围请参阅事业内容(PDF)中的事业区域位置图。
意见书的提交处
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计划课(市政府3楼)窗口
协调会 日程
| 项目名称 | 日期和时间 | 地点 |
|---|---|---|
| 目前没有。 | - | - |
手续流程

关于届出书,请从以下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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