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制度是什么

市管理的道路、水路、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市民们不是以义务活动,而是以自发的活动和责任,与市协同管理的制度,于2002年8月启动了适应制度(稲城市公共设施适应制度)。
通过适应制度进行绿化(如种植花苗)、美化(如除草)和清扫活动等,旨在培养对公共设施的爱护之心,提升地区环境,促进地区社区的形成。
传统上,公共设施是由行政管理的系统,但通过市民们主导的管理,可以实现符合地区特性的管理和公共设施的有效利用等。
适应制度可以做的事
1.关于公共设施的绿化、美化及清扫。
2.关于提高公共设施保护意识的宣传。
3.关于公共设施功能的改进提案及实施。
4.关于公共设施损坏等的报告。
5.除上述各项外,关于公共设施的管理。
可以成为道路、水路、公园、绿地的协同管理者的人
1.必须是在市内居住、工作或就学的小学生以上个人,或由这些人员组成的团体。
2.对于团体等,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但如果该团体等的主要成员是小学生或中学生,则其代表必须是监护人或教育相关人员。
代表者必须是成年人,并且在市内有住所。
代表者为成年人,并且在市内有办公室的企业工作。
3.必须是能够持续进行绿化、美化、清扫等活动一年以上的团体等。
4.不得是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团体、以营利为目的的团体、以宗教活动为目的的团体、以政治活动为目的的团体等。
公共设施的使用等
协同管理者在获得市长的许可后,可以对其管理的公共设施设置和管理花坛,或者获取和利用花卉或间伐材。
市政府的支持
市可以在预算范围内对协同管理者提供以下支持。
1.在进行绿化、美化或清扫时所需的资材的供应或借出
2.臂章的借出
3.张贴记载协同管理者名称的看板(原则上每个公共设施限设一处)
4.加入伤害保险
5.举办研修会
适应制度要纲
申请
1.向市政府绿化与环境科咨询、商讨。
2.填写适应制度申请表中的必要事项后,在市政府绿化与环境科或管理科窗口提交申请,接受关于活动计划等申请内容的审查。
3.审查结果如申请者与市政府协商达成一致,则与团体等及市长之间签订协议书。
4.通过适应制度开始活动
注意:活动开始后请向市政府提交活动报告书。
活动报告书
活动开始后,请在每年5月底之前将一年的活动情况记录在活动报告书中,并提交给市政府。
活动报告书请参阅适应制度相关样式。
如有变更
如果活动地点、参与者、内容等发生变化,请向市政府提交变更通知书。提交后,可以与市政府协商并更改协议内容。
请参阅适应制度相关表格以获取变更通知书。
停止活动的情况
如果停止活动,请向市政府提交解除申请书。提交后,可以解除与市政府的协议。
解除申请书请参阅适应制度相关表格。
注意:如果解除协议,请将管理的地方恢复到现状。
适应注册团体
联系我们
由于活动地点不同,联系方式也会有所不同,请注意。
关于公园和绿地
绿化与环境科 绿化与公园科
关于道路和水道
管理科 维护修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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