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適應制度

市政府管理的道路、水路、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市民們不是以義務活動,而是以自發的活動和責任,與市政府協同管理的制度,於2002年8月啟動了適應制度(稻城市公共設施適應制度)。
透過適應制度進行綠化(如種植花苗)、美化(如除草)及清掃活動等,我們認為能夠培養對公共設施的愛護之心、提升地區環境及促進地區社區的形成。
過去,公共設施是由行政管理的系統,但透過市民的主導管理,可以實現符合地區特性的管理和公共設施的有效利用等。
適應制度可以做的事
1.關於公共設施的綠化、美化及清掃。
2.關於提升公共設施保全意識。
3.關於公共設施功能的改善提案及實施。
4.關於公共設施損壞等的通報。
5.除前各項外,關於公共設施的管理。
可成為道路、水路、公園、綠地的協同管理者者
1.必須為市內居住、工作或就學的小學生以上者,或由這些者組成的團體。
2.團體等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但若該團體等的主要成員為小學生或中學生時,其代表者必須為家長或教育相關人員。
A. 代表者必須為成年人,且必須在市內有住址。
代表者必須為成年人,且必須在市內有辦公室的企業工作。
3.必須為能持續進行綠化、美化、清掃等活動超過1年以上的團體等。
4.不得為損害或可能損害公共利益的團體、以營利為目的的團體、以宗教活動為目的的團體、以政治活動為目的的團體等。
公共設施的使用等
協同管理者可以在獲得市長的許可後,對其管理的公共設施設置及管理花壇,或取得或利用花卉或間伐材。
市政府的支援
市可以在預算範圍內對協同管理者提供以下支援。
1.綠化、美化或清掃時所需資材的提供或借用
2.臂章的借用
3.張貼記載協同管理者名稱的看板(原則上每一公共設施限一處)
4.加入傷害保險
5.舉辦研習會
適應制度要綱
申請
1.向市政府綠化與環境課詢問並進行諮詢。
2.填寫適應制度申請表所需事項後,於市政府綠化與環境課或管理課窗口申請,並接受關於活動計畫等申請內容的審查。
3.審查結果若申請者與市政府協議達成共識,則由團體等與市長之間簽訂合意書。
4.透過適應制度開始活動
注意:活動開始後請向市政府提交活動報告書。
活動報告書
活動開始後請在每年5月底之前將一年的活動狀況記載在活動報告書中,並提交給市政府。
活動報告書請參考適應制度相關樣式。
如有變更
如活動地點、參加者、內容等有變更,請向市政府提交變更通知書。提交後,經與市政府協商後,可以更改協議內容。
變更申請書,請參考適應制度相關樣式。
停止活動的情況
如果停止活動,請向市政府提交解除申請書。提交後,可以解除與市政府的協議。
解除申出書請參考收養制度相關格式。
注意:如果解除合意,請將管理的場所恢復到現狀。
適應註冊團體
聯絡我們
由於活動地點不同,請注意聯絡方式會有所不同。
關於公園與綠地
綠化與環境課 綠化與公園科
關於道路和水路
管理課 維護修繕科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R) Reader(R)」。如果您尚未擁有,請從Adobe系統公司的網站(新窗口)下載(免費)。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都市環境維護部 綠化與環境科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8-9719
稻城市 都市環境建設部 綠化與環境課的聯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