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午餐费用未缴的滞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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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4515  更新日 令和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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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快缴纳令和6年12月以前的学校午餐费未缴部分

学校午餐费用是根据学校午餐法,由监护人承担相当于食材费用的部分。
因此,学校午餐费用的拖欠不仅缺乏与正确缴纳的监护人之间的公平性,还会对学校午餐的运营造成影响。
令和6年12月之前的学校午餐费未缴金额不属于稻城市及东京都的补助金等学校午餐费补助对象,因此如果令和6年12月之前的午餐费有未缴部分,请尽快缴纳。令和7年1月至令和8年3月的学校午餐费,监护人无需负担。

 

 

滞纳整理

学校午餐费用也是市政府的债权。
对于拖欠者,我们会发送催款通知书、催告书,并通过电话或上门催告等方式进行催促。
对于仍然未支付的拖欠者,将会采取法律措施,例如法院的支付催促和强制执行(如工资等的扣押),并将推进相关程序。
注意:如果采取法律措施,不仅需要支付学校午餐费用的未缴金额,还需要支付向法院提出申请的费用等。如果有未缴情况,请尽早咨询,不要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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