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设备等购买紧急补助金发放事业
稲城市防盗设备等购买紧急补助金发放事业的通知
稲城市因近年来发生的黑工兼职引发的抢劫事件等,市民安全受到威胁,现对市内家庭购买防止入室盗窃的防盗设备等费用给予补助。
此外,通过利用东京都的补助金,本项目将在令和7年度和令和8年度的两年内实施。
申请条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人)
- 防盗设备等购买的收据日期须为令和7年8月1日至同年12月26日之间。但如果持有令和7年4月1日至同年7月31日的收据,也可申请。
- 从购买防盗设备等的收据日期到申请日期,必须持续为稲城市市民。
- 必须居住在安装防盗设备等的住宅中。(注释)不可安装于住宅附设的商店或办公室。
- 这是首次申请本补助金。(注释)可以合并申请多个防盗设备等。但每户申请次数仅限一次。
补助对象设备等
- 防盗摄像头
- 假摄像头
- 带摄像头的对讲机
- 雨窗
- 百叶窗
- 门锁旋钮盖
- 防护格栅
- 人体感应传感器
- 防盗膜
- 安装或更换具有高防盗功能的锁
- 玻璃破坏传感器
- 防盗碎石(踩上去会发出很大声音的碎石)
- “防盗摄像头正在运行”等防盗贴纸
- 传感器报警
【注意】关于隔热防盗窗
隔热防盗窗属于东京都环境局实施的补助项目“既有住宅节能改造促进项目”的补助对象,因此本项目不包括该项,请注意。
申请防盗窗时,请确认不属于“既有住宅节能改造促进项目”中断热防盗窗的对象后再进行申请。
关于“既有住宅节能改造促进项目”的隔热防盗窗补助金,详情请咨询以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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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都全球变暖防止活动推进中心(酷网东京)(外部链接)
03‐6633‐3822
【注意】关于租赁住宅和分售住宅
无论是租赁、分售还是自有住房,都可以申请。
带有专用使用权的共用部分可作为补助对象,但在安装伴随工程等的设备时,请务必取得所有者或管理者等的同意。
此外,对于配备有摄像功能的设备等,请充分考虑肖像权和隐私权,避免引发纠纷后再进行安装。
请注意,补助对象仅限于申请人自宅实施防盗入侵防范措施的情况。
(注意)出租物业的业主等,您本人未居住的物业不属于补助对象。
补助金额
防盗设备等购买金额的1/2(不足1,000日元部分舍去)。但上限为20,000日元。
注释:如果使用了优惠券折扣或积分,则补助对象费用为扣除相应金额后的金额。
申请期限
令和7年8月1日(星期五)至令和7年12月26日(星期五)
注释:由于市预算金额有限,请尽早申请。申请金额一旦达到预算金额,受理将在年度中途结束。
申请所需材料
- 稲城市防犯设备等购买紧急补助金发放申请表(样式第1号)
- 誓约书(样式第2号)
- 收据(记载购买者姓名、防盗设备等商品名称(型号)、安装工程内容、施工日期或购买日期、支付金额、收据年月日等)
- 汇款账户存折的复印件(金融机构名称・支行名称・账户号码・账户名义人的可识别页面)
申请方法
市政府5楼 总务合同科提交文件(上午9点至下午4点),或在线申请
防盗设备等购买紧急补助金项目指南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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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设备等购买紧急补助金发放项目通知 (PDF 294.5KB)
注释:也刊登了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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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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