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姓(旧姓)及旧姓的假名并列
居住证明的副本、个人号码卡、印章注册证明书等的旧姓(旧姓)的并记
可以申请在居住证明的副本、个人号码卡、印章注册证明书等上并列记载旧姓(以前户籍中记载的姓氏)及旧姓的假名。
注释:个人号码卡上旧姓的假名记载时间因人而异,详情请咨询。
附有旧姓的文件
- 居住证明的副本
- 居住证明记载事项证明书
- 印章注册证明(也可以使用旧姓的印章进行注册。)
- 个人号码卡
- 公共个人认证服务的签名用电子证书
注意1:如果注册旧姓,以上所有文件中都会记载旧姓。(不能只显示旧姓或当前户籍上的姓氏中的任意一方。)
注意2:外国籍人士不能并列旧姓。
可以并列的旧姓
注册
- 可以并列的旧姓只有一个人一个。
- 在首次并列旧姓时,可以从户籍誊本等中记载的过去姓氏中任意选择。
- 一旦记录的旧姓在婚姻等情况下即使更改也会继续记录。
- 旧姓在迁入其他市区町村后仍将继续并列记载。
更改
已经同时记载旧姓的人,如果更改了姓氏,只能更改为之前使用的姓氏。
删除
可以删除旧姓。但是,如果删除了旧姓,则在之后更改姓氏时,只能从删除后新产生的旧姓中选择一个重新并列。
申请地点
- 市政府1楼市民课
- 平尾办事处
- 若叶台办事处(i广场1楼)
注意1:受理仅限工作日。
申请人
- 本人或同一家庭的人员
- 携带委任状的代理人
注释:委任状上委任者请全部亲自签名。
申请所需的材料
- 记载有旧姓假名的资料(存折、现金卡、信用卡、记载有旧姓假名的户籍誊本等)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个人号码卡(仅限持有者)
- 旧姓印章(仅限希望以旧姓进行印章注册者)
注意1:如果姓名变更时间较早且没有记载旧姓假名的资料,请咨询我们。
注意2:关于身份证明文件,请参阅“各种申请和请求时的身份确认”页面;关于个人号码卡的记载事项变更手续,请参阅“个人号码卡(个人号码卡)的记载事项变更・继续使用”页面。
注意3:代理人申请时,需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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