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姓(旧姓)及旧姓的假名并列
居住证明的副本、个人号码卡、印章注册证明书等的旧姓(旧姓)的并记
可以申请在居住证明的复印件、个人号码卡、印章注册证明书等上同时记载旧姓(以前户籍中记载的姓氏)。
附有旧姓的文件
- 居住证明的副本
- 居住证明记载事项证明书
- 印章注册证明(也可以使用旧姓的印章进行注册。)
- 个人号码卡
- 公共个人认证服务的签名用电子证书
注意1:如果注册旧姓,以上所有文件中都会记载旧姓。(不能只显示旧姓或当前户籍上的姓氏中的任意一方。)
注意2:旧姓的假名仅记载在居住证明的复印件上。
注意3:外国籍人士不能同时记载旧姓。
可以并列的旧姓
注册
- 可以并列的旧姓只有一个人一个。
- 在首次并列旧姓时,可以从户籍誊本等中记载的过去姓氏中任意选择。
- 一旦记录的旧姓在婚姻等情况下即使更改也会继续记录。
- 旧姓在迁入其他市区町村后仍将继续并列记载。
更改
已经同时记载旧姓的人,如果更改了姓氏,只能更改为之前使用的姓氏。
删除
可以删除旧姓。但是,如果删除了旧姓,则在之后更改姓氏时,只能从删除后新产生的旧姓中选择一个重新并列。
申请地点
- 市政府1楼市民课
- 平尾办事处
- 若叶台办事处(i广场1楼)
申请人
- 本人或同一家庭的人员
- 携带委任状的代理人
注释:委任状上委任者请全部亲自签名。
申请所需的材料
- 包含旧姓的户籍誊本等(从包含旧姓的户籍誊本等到当前姓氏的户籍的所有户籍誊本等)
- 记载有旧姓假名的资料(存折、现金卡、信用卡、记载有旧姓假名的户籍誊本等)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个人号码卡(仅限持有者)
- 旧姓印章(仅限希望以旧姓进行印章注册者)
注意1:户籍誊本等指的是户籍誊本、户籍抄本、除籍誊本、除籍抄本的任何一种原件,即使本籍地在稲城市,也需要提交。
注意2:如果姓名变更时间较早,且没有记载旧姓假名的资料,请咨询我们。
注意3:关于本人确认文件,请参阅“各种申报・请求时的本人确认”页面,关于个人号码卡券面事项变更的手续,请参阅“个人号码卡(个人号码卡)的券面事项变更・继续使用”页面。
注意4:代理人申请时,需要委托书。
已经填写旧姓的人
截至令和7年5月25日,对于记载有旧姓氏的人员,已邮寄了关于振假名记载的通知,请确认。
如果通知的假名是正确的→无需办理手续。假名将于令和8年5月26日以后标注。
如果通知的假名与不同→需要办理手续。请在窗口或通过邮寄申请正确的假名。
请注意,这与另外邮寄的、户籍上记载的振假名通知不同。
关于户籍的假名标注,请确认以下链接。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