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报告(住址表示)
自2024年10月3日起,坂浜1丁目・2丁目开始实施住址表示制度。
自2024年10月3日起,在住址表示实施区域内进行建筑物新建或重建等时,需提交新建报告。
新建报告提交后,将进行现场调查等,随后确定居住编号。
居住编号确定后,申报地点的居住证明上的地址及营业所等所在地将被确定。
注意事项:重建时也需要提交申报书。如果出入口位置与以前不同,居住编号将会更改,居住登记上的地址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可申报人
建筑物所有者、管理者、建筑业者等
申报期限
从建筑开始到建筑完成
注意:建筑开始时请尽快提交。提交延迟时,无法办理迁入或迁居等手续。
必要文件
请提交以下所有文件(提交的文件不予退还)。
| 需要提交的文件 | 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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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报告 |
每栋建筑需提交一份 |
| 2.导览图 |
请在Google地图或住宅地图等复印件上标示建筑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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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置图 (能够确认建筑物相对于用地位置的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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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物一层平面图 (能够确认主要出入口的图纸) |
请在主要入口处用红字标注箭头 |
| 5.【仅限集合住宅】标注各层房间号码的平面图 |
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稻城市政府市民课市民窗口科
关于报备后事宜
- 提交新建报备后,负责人将进行现场调查等,确定住居号码。
- 住居号码确定后,将寄送“住居号码设定通知书”和“住居号码标牌(牌匾)”。
- 请将牌匾安装在门口或玄关等易于辨认的位置。
- 搬家时,请以该住居号码为依据办理迁入、迁居等手续。
- 对于营业所等,需要在法务局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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