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建申報(住居表示)
自2024年10月3日起,坂濱1丁目・2丁目開始實施住居表示制度。
2024年10月3日以後,在住居表示實施區域內進行建築物的新建或重建等時,需提交新築届。
新築届提交後,將進行現地調查等,並決定住居號碼。
此住居號碼將作為決定申報地點的居住證明上地址及事業所等所在地的依據。
注意事項:重建時也需要提交申報書。若出入口位置與以前不同,住居號碼將會變更,居住證明上的地址也可能會變更。
可申報人員
建築物所有者、管理者、建築業者等
申報期間
從建築開始至建築完成
注意:建築開始時請儘速提出申報。若延遲提出,將無法辦理遷入或遷居等手續。
必要文件
請提交以下所有文件(提交的文件不予退還)。
| 需要提交的文件 | 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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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申報書 |
每棟建築需提交一份 |
| 2.導覽圖 |
請在Google地圖或住宅地圖等的影本上標示建築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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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置圖 (能夠了解建築物相對於基地位置的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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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築物一樓平面圖 (能確認主要出入口的圖面) |
請在主要入口以紅字標示箭頭 |
| 5.【僅限集合住宅】記載各樓層房號的平面圖 |
申報地點
申請地點:稻城市市公所市民課市民窗口組
關於申報後的事項
- 新建申報提交後,負責人員將進行現地調查等,並決定住居號碼。
- 住居號碼決定後,將寄送「住居號碼設定通知書」及「住居號碼標示牌(牌匾)」。
- 請將牌匾安裝在門口或玄關等容易看見的地方。
- 搬家時,請以該住居號碼為基礎辦理遷入、遷居等手續。
- 事業所等情況下,需向法務局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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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由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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