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车辆税额
轻型车辆的税额如下所示。
轻型车辆,包括三轮车和四轮车及以上
请确认您的车辆登记证上首次车辆编号指定(新检验)的期限。
请确认您的车辆登记证书上的绿色免税标注(如适用,请参阅以下第3至第5项)。
(单位:日元)
车辆分类 | 1 第一次考试日期 2012年4月 27年 (旧税率默认值) |
除第3至第5项外的2项
第一次考试日期是 |
第一次考试日期 (上方和 |
第一次考试日期 (上方和 |
第一次考试日期 (上方和 |
6 ・备注 第一次考试日期是 (按年龄加收的附加税) |
---|---|---|---|---|---|---|
四个轮子或更多 自用车辆 |
7,200 |
10,800 |
2,700 |
免扣除 |
免扣除 |
12,900 |
四个轮子或更多 用于商业的客运车辆 |
5,500 |
6,900 |
1,800 |
3,500 |
5,200 |
8,200 |
四个轮子或更多 私人车辆 |
4,000 |
5,000 |
1,300 |
免扣除 |
免扣除 |
6,000 |
四个轮子或更多 商业负载 |
3,000 |
3,800 |
1,000 |
免扣除 |
免扣除 |
4,500 |
三轮 |
3,100 |
3,900 |
1,000 |
2,000 |
3,000 |
4,600 |
- 对于初次检验日期在上述期间内的车辆号码,从今年起将继续适用以前的税额。
- 自2015年4月1日起,首次登记的车辆需缴纳新的车辆税额。
- 该申请仅限于符合2018年排放标准的电动车和轻型天然气车辆,或相较于2009年排放标准减少了10%的车辆,仅适用于2025财年。
- 以下汽油车和混合动力车仅适用于2025财年。
客运车辆(商业用途)- 与2018年标准相比,废气排放减少50%,或与2005年标准相比减少75%
- 符合平成12年度燃料效率标准90%及平成2年度燃料效率标准的车辆
- 以下汽油车和混合动力车仅适用于2025财年。
客运车辆(商业用途)- 与2018年标准相比,废气排放减少50%,或与2005年标准相比减少75%
- 符合平成12年度燃料效率标准70%及平成2年度燃料效率标准的车辆
注意:使用时间附加费
- 对于自首次新车注册检查日期起满13年的轻型车辆,将实施一项特别措施,征税基数将增加约20%。 (但电动车、燃气车、甲醇车、甲醇混合车、混合动力车和拖车除外。)
上表中未列出的其他轻型车辆
(单位:日元)
类型 | 税额 |
---|---|
轻便摩托车(类型1)(排量不超过50cc或额定功率不超过0.6kW) | 2,000 |
轻便摩托车(新标准)(排量最高125cc,最大功率最高4.0kW) | 2,000 |
轻便摩托车(特定小型类型)(额定功率低于0.6千瓦) | 2,000 |
轻便摩托车(2型O)(排量不超过90cc或额定功率不超过0.8kW) | 2,000 |
轻便摩托车(类型2)(排量不超过125cc或额定功率不超过1.0kW) | 2,400 |
轻便摩托车(微型车) | 3,700 |
轻型摩托车(排量超过125cc) | 3,600 |
小型摩托车(排量超过250cc) | 6,000 |
小型特种机动车(农业作业用) | 2,400 |
小型特种机动车(用于特殊工作) | 5,900 |
仅在雪地上运行的车辆,拖车车辆(如船用拖车) | 3,600 |
请分享您对本页面的意见,以便我们改进我们的网站。
关于此页面 联系方式
稲城市市民部税务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联系稻城市市民部税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