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税(种类划分)的税额

在推特上发推
在脸书上分享
通过LINE分享

页面ID1002700  更新日 2026年1月14日

打印大字打印

轻型汽车税(种类划分)的税额如下所示。

轻型汽车中,三轮和四轮以上的车辆

请通过您持有的车辆检验证确认首次车辆号码指定(初次检验)的时间。

请通过您持有的车辆检验证备注栏确认绿色化特例(如适用,请确认以下4和5)。

(单位:日元)

分类

1 旧标准税额 2 新标准税额

3 年限加重课税

4 仅首次减免75%

5 仅首次减免50%

初次检验年月 2012年4月到2015年3月

2015年4月到2025年3月

(除4、5情况外)

2012年3月以前

(详情见下方3)

2024年4月到2025年3月

(且符合下述4项)

2024年4月到2025年3月

(且符合下述5项)

四轮以上
私家车

7,200

10,800

12,900

2,700

不适用减免

四轮以上
营业用乘用

5,500

6,900

8,200

1,800

3,500

四轮以上
自用货物

4,000

5,000

6,000

1,300

不适用减免

四轮以上
营业用货物

3,000

3,800

4,500

1,000

不适用减免

三轮

3,100

3,900

4,600

1,000

2,000

  1. 旧标准税额:2015年3月31日之前接受初次检验的车辆适用旧标准税额。
  2. 新标准税额:2015年4月1日及以后接受初次检验的车辆适用新标准税额。
  3. 年限加重课税:对于自初次检验年月起已超过13年的轻型四轮等车辆,适用新标准税额约20%的加重课税特例措施。但电动、燃气、甲醇、混合甲醇、混合动力及被牵引汽车除外。
  4. 首次减免75%:适用于符合2018年排放气体标准或达到2009年排放气体标准10%减排的电动汽车、天然气轻型汽车,仅限2025年度适用。
  5. 首次减免50%: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汽油车和混合动力车,仅限2025年度适用。
     乘用(营业用)
     ・达到2018年排放气体标准50%减排或达到2005年排放气体标准75%减排的车辆
     ・达到2029年度燃油效率标准90%且达到2020年度燃油效率标准的车辆

除上述表以外的轻型汽车

种类 税额(円)
原动机助力自行车(第一种)(排气量50cc以下或额定功率0.6kW以下) 2,000
原动机自行车(新标准)(排气量125cc以下且最高输出4.0kW以下) 2,000
原动机附自行车(特定小型)(额定功率0.6kW以下) 2,000
原动机助力自行车(第二种乙)(排气量90cc以下或额定输出0.8kW以下) 2,000
原动机附自 bicycle(第二种甲)(排气量125cc以下或额定输出1.0kW以下) 2,400
电动摩托车(迷你车) 3,700
轻型二轮车(排气量超过125cc) 3,600
二轮小型汽车(排气量超过250cc) 6,000
小型特殊汽车(农业作业用) 2,400
小型特殊汽车(特殊作业用) 5,900
专门在雪地上行驶的车辆,拖挂车(如船拖车等) 3,600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这个页面的内容容易理解吗?
您觉得这个页面容易找到吗?


无法对本栏输入的意见等进行回复。同时,请不要输入个人信息等。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0-7055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