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踏板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取得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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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14100 更新日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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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踏板的电动自行车不是“自行车”,而是“摩托车”

带踏板的电动自行车(俗称:助力车)在道路交通法上不属于轻型车辆(自行车),而是归类为一般电动自行车或机动车(摩托车)。

拥有带踏板的电动自行车的人,应尽快进行税务申报,领取车牌,并遵守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规行驶。

什么是带踏板的电动自行车

带踏板的电动自行车是指同时配备踏板和电机的自行车,其中具备无需踩踏板即可仅靠电机动力行驶的功能(如油门等),可以仅用电力或仅用人力驾驶的自行车。

即使不使用电动机,仅用脚踏板行驶,也适用一般摩托车或汽车的交通规则。

与电动助力自行车的区别

电动助力自行车通过电力辅助踩踏力,属于道路交通法上的轻型车辆(自行车),因此不属于轻型汽车税的征税对象。

在公路上行驶所需事项

带踏板的摩托助力自行车适用一般摩托车等的交通规则,因此在公路上行驶需要以下条件。

  • 持有驾驶执照
  • 佩戴头盔
  • 配备刹车灯、转向灯、后视镜等
  • 安装及显示车牌
  • 加入强制责任保险(共济)

有关交通规则等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传单或警视厅主页。

车牌发放(税务申报)手续

带踏板的摩托助力自行车所有者请在取得之日起15日内办理车牌发放手续(税务申报手续)。

排气量125cc以下或额定功率1.0kw以下的车辆,请在市政府办理手续。

排气量超过125cc或功率超过1.0kw的车辆,请在东京运输支局多摩汽车检验登记事务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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