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制度的改革

在推特上发推
在脸书上分享
通过LINE分享

页面ID1013920  更新日 2026年5月26日

打印大字打印

修改地方自治法施行令部分内容的政令已于2025年4月1日施行,地方自治法施行令附表第5规定的小额随意合同基准金额已被提高。

基于此,稻城市合同事务规则等进行了修订,自2025年12月1日以后的合同开始适用。概要如下。另,以下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扩大可进行随意合同的金额

不超过以下基准金额的案件为随意合同,超过基准金额的案件则进行电子招标。

因此,涉及小规模工程和小额物品采购的市内注册经营者(小规模注册经营者)可参与的案件也随本次修正一并扩大。

基准金额修正表
主要项目 修正前 修正后
工程承包 130万日元 200万日元
委托・修缮 50万日元 100万日元
租赁 40万日元 80万日元
物品采购 80万日元 150万日元

扩大主管科室可办理合同事务的金额

修订前:5万日元以下

修订后:10万日元以下

扩大可省略收集报价单的金额(仅确认一家金额即可签约的金额)

(1) 工事・修缮・业务委托等

 改正前:5万日元以下

 改正後:10万日元以下

(2) 物品采购

 改正前:5千日元以下

 改正後:1万日元以下

修订制作合同书和承诺书的金额

(1) 制作承诺书的金额

 改正前:5万日元以上50万日元未满

 改正後:10万日元以上100万日元未满

(2) 制作合同书的金额

 修正前:50万日元以上

 修正后:100万日元以上

 注释:根据需要,可能会制作合同书,而不受本规定限制。

本页面由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负责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稻城市 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的联系方式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这个页面的内容容易理解吗?
您觉得这个页面容易找到吗?


无法对本栏输入的意见等进行回复。同时,请不要输入个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