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接受令和7年度「通勤場所支援補助金」申請
通勤場所支援補助金
對於居民自主進行有助於地區照護預防的活動,或是為居民之間的小困難提供生活支援的團體,補助其活動所需費用的一部分,支持地區的活力與安心。
內容(詳細請參考募集要項)
補助將涵蓋以下列出的對象費用的九成((4)(5)為實際費用)。註釋:有上限
(1)為了推動預防照護的講師費用
(2)為了增加新設立年份或舉辦次數所需的場地費用
(3)為了增加參加者所需的宣傳費用
(4)負責創造所有人都能參與的社區據點等的協調員費用
(5)為預防感染所需的感染預防對策費用
(6)活動所需的消耗品及文具等輕微活動費用
對象團體
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原則包含市內居住的高齡者(大約65歲以上)5人以上,並且是在市內活動的團體(若不足5人,僅限於用於增加參加者的宣傳費用才符合資格)
- 每月至少活動一次的團體,且該團體(對於新成立的團體,預計持續活動超過一年)
- 在地區內自主運營活動的非營利民間團體。
- 不得以政治活動及宗教活動為目的。
- 補助對象的事業未接受其他類似的補助。
申請方法
(1)關於募集期間
令和7年7月16日(星期三)至令和8年2月27日(星期五)。
註釋:即使在期間內,達到預算上限後也會結束。
(2)關於申請表格的提交地點
請攜帶或郵寄至稻城市市公所高齡福利課櫃檯或各地區綜合支援中心。
註釋:除了下載外,申請表格・募集要項可於高齡福利課・地區綜合支援中心・市政府分所・文化中心・ふれんど平尾・i廣場取得。
(3)關於電子申請
即使不提交申請表格,也可以從以下LoGo表單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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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社會福利部 高齡福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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