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于最高法院判决的保护费追加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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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14129 更新日 202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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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2013年起实施的生活扶助标准修订,2025年6月27日最高法院判决认定,涉及通缩调整的厚生劳动大臣判断过程及手续存在错误和遗漏。

基于该判决,国家制定了新的标准,因此决定对当时发放的生活援助费用差额进行追加发放。

稻城市也根据国家方针,正在推进追加发放的实施准备工作。

追加给付的对象家庭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家庭为对象。

  1. 2013年8月至2018年9月期间领取生活援助的家庭
  2. 2018年10月到2024年3月期间领取生活援助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家庭
  • 住院或入住设施的家庭
  • 计算了残疾人加算等属于追加给付对象的加算的家庭
  • 每年12月发放的期末一次性扶助费被计算在内的家庭 等

注释:实际是否符合追加给付的对象,以及追加给付金额是多少,取决于当时的生活援助领取状况和家庭构成等情况。

手续及发放时间

目前在稻城市领取生活援助的家庭

原则上,接受追加给付的手续是不需要的。

市政府将确认适用期间的生活援助费用并计算追加给付金额,针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发送决定通知书。

追加给付金预计将于8月下旬起陆续发放。

目前未领取生活援助的家庭

如果过去曾在稻城市领取生活援助,但目前未领取生活援助的家庭,原则上需要申请才能获得追加给付。

请从以下页面进行申请。

厚生劳动省咨询窗口

厚生劳动省设立了关于追加给付的咨询中心。

基于最高法院判决的保护费追加给付咨询中心

  • 电话号码:0120-179-445
  • 受理时间:平日9点至17点

注释:针对追加给付制度的内容、适用家庭、申请方法等一般性咨询提供支持。

咨询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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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页面由福利部门 生活福利科负责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稻城市 福利部门 生活福利科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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