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税收等以外的债权征收
收款科负责接管本年度内未缴纳且已转为滞纳结转(旧年度)的债权,并统一进行征收。
对于未回应催告通知等的人员或未表明支付意愿的人员,无论滞纳金额如何,我们将根据法律进行财产的扣押等滞纳处理,并向法院申请支付督促和强制执行,努力确保债权的实现。
如果在缴纳上有困难,请不要置之不理,尽快联系收款科咨询。
滞纳处分是指
为了强制收取逾期未缴的费用(逾期者),不论逾期者的意愿如何,将对其财产进行调查,查封其存款、工资、生命保险、不动产等,并进行变现(公开拍卖),以偿还逾期的费用,完成一系列的程序。
此程序是根据地方税法和国税征收法等法律规定的,如果市级税收征收员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没有法院许可的情况下进行。
注释:学童俱乐部育成费因无法通过滞纳处分进行扣押,因此需向法院申请后,进行强制执行。
收款科处理的债权
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保育费・学童俱乐部育成费・下水道工程受益者负担金的滞纳结转部分(旧年度部分)
注释:本年度的债权由各债权的负责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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