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治疗费用
如果您在海外旅行期间因疾病或事故在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回国后可申请报销作为海外医疗费用的医疗费用。
但是,因治疗目的旅行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符合支付条件。
流程图
- 我们将支付最初在海外医疗机构支付的全部医疗费用。
- 您必须要求医疗机构填写“治疗内容明细”和“详细收据”,作为治疗内容和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证明。
- 回国后,请向市政府的国民健康保险部门申请。
- 申请被接受后,东京国民健康保险团体协会将进行评估,并根据该决定确定支付金额,款项将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从申请到支付的过程大约需要3个月时间。
请从上方链接下载并使用“服务内容详情”和“收据详情”。
申请所需文件
- 医疗服务内容详情(表格A)
如果没有表格,请提供显示诊疗内容的医疗服务详细说明。
如果是用外语书写,请务必附上日语翻译。 - 收据详情(表格B)
如果没有表格,请提供显示医疗咨询内容的详细收据。
如果是用外语书写,请务必附上日语翻译。 - 现场医疗费用支付收据
我们将收到一份副本。如果有收据明细,请一并发送。 - 护照
在国家反欺诈措施通知中,我们要求出示护照或类似证件,以确认旅行事实,并确认与付款申请相关的治疗费用是在旅行期间产生的。
在核对原始文件中的相应旅行记录后,我们请求提供包含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持有人照片、签名等信息的页面副本,以及盖有出入境记录印章的签证页页面副本。 - 研究同意书
稲城市或稲城市委托的公司可能会联系进行过海外治疗的医疗机构。因此,请填写调查同意书。
原则上,签名应由接受治疗的本人亲自签署,且应与护照上的姓名一致。 - 显示存款账户的文件(如银行存折等)
- 认可印章
- 身份证明文件
- 个人识别号码验证文件
海外治疗的支付金额
海外医疗费用补助金的金额,基本上是通过将日本保险医疗机构对类似疾病和伤害的标准支付金额与实际支付给海外医疗机构的金额进行比较来确定的。
需要考虑的事项
- 在日本不被保险覆盖的医疗程序,如果是在海外进行治疗目的的,不符合享受福利的条件。
- 如果因搬到国外而失去国民健康保险资格,将无法获得福利。
- 申请期限为从海外治疗费用支付次日起算的2年内。
可用于办理的日期和时间
营业日的8:30至17:00
备注:周六开放日,上午8:30至中午12点,下午1点至5点
注意:节假日仅在市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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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市民部保险与养老金科
〒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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