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的医疗费用
如果因疾病或受伤而就医,且每月支付给医疗机构的费用(注)超过个人负担的最高限额,市政府将支付超出部分作为高额医疗费用。
如适用,原则上,我们将在医疗服务月份后三个月向户主发送申请表。收到申请表后,请通过邮寄方式发送,或亲自到市政府或服务站窗口提交申请。
注意:保险不覆盖的费用(文件费、住院期间的餐饮费、额外房间费等)不符合高额医疗费用报销条件。
高额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文件
- 城市提交的申请表
- 印章
- 显示转账账户的存折等文件
- 身份证明文件
- 个人识别号码验证文件
在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时,可能会应用未支付的国民健康保险税款。
如果通过邮寄申请,请填写必要信息并附上盖章的申请表寄回。
现在可以自动存入高额医疗费用
到目前为止,要领取高额医疗费用的支付,需要每个月对应进行申请手续,但现在如果愿意,可以实现自动存款。
自动转账申请方法
请在高额医疗费用支付申请表中勾选“我希望自动存款”选项,并提交您的申请。
注册账户一次后,从第二次开始无需进行申请手续,费用将自动支付到市政府指定的账户。支付时,将发送高额医疗费用补助决定通知。
不符合自动转移资格的案例
自动付款将在以下情况下被取消。请重新提交申请表。
- 如果由于搬家、分居等原因导致家庭成员构成发生变化。
- 如果由于账户取消而无法转账到指定账户
- 如果保险税款支付延迟
- 如果医院的付款尚未完成
通知
- 对于过去提交的申请表请求,仍需像以前一样继续提交申请表。
- 自动转账申请后,将不会发送高额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 请确认付款通知中的付款金额和转账日期。
- 即使您申请了自动存款,自动存款开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发送申请表,请您提交申请。
当预先知道将有高额医疗费用时
当因住院或门诊治疗导致医疗费用较高时,向医疗机构出示“最高限额适用证明书”或类似证明,门诊处方付款(从每月1日到月底)将限制在最高自付金额内。
由于住院和门诊医疗机构及药房的计算是分开进行的,如果同一个月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诊,可能需要申请高额医疗费用补助。
“限额申请证书”等的办理流程
对于70岁及以上的人士,年应税收入在1,450,000至6,900,000日元之间,以及属于免征财产税家庭的人士,需要申请适用限额证明。
对于收入相当或超过(应税收入690万日元以上)且属于一般类别的70岁及以上人员,在医疗机构出示老年受益者卡时,接待处的支付将限制在按负担比例计算的共付额最高限额内,因此,无需出示限额适用证明。
办理“申请限制证明”等手续所需的文件
- 健康保险卡
- 印章
- 身份证明文件
- 个人识别号码验证文件
- 注意:1 如果在平尾服务站或若叶台服务站办理手续,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
- 注意:未缴纳国民健康保险税款者将不予发放。
使用My Number卡作为健康保险卡
如果您已将个人号码卡与健康保险卡登记使用,并且正在使用允许在线验证健康保险资格的医疗机构,则无需出示“金额限制适用证明书”或类似文件。
个人缴费限额
70岁以下人员的自费限额
分类 | 收入要求 (总收入 - 43万日元) |
1个月的自费限额 |
---|---|---|
A |
收入超过901,000日元的家庭 无申报收入的家庭 |
252,600日元 + (医疗总费用 - 842,000日元)× 1% <多次适用:140,100日元> |
我 |
年收入超过600万日元且不超过901万日元的家庭 | 167,400日元 + (医疗费用 - 558,000日元)× 1% <多次适用:93,000日元> |
U |
年收入在210万日元以上且低于600万日元的家庭 | 80,100日元 + (医疗费用 - 267,000日元)× 1% <多次适用:44,400日元> |
E |
年收入低于210万日元的家庭 | 57.600 日元 <多次适用:44,400日元> |
O |
免除居民税的家庭 | 35,400 日元 <多次适用:24,600日元> |
- 如果每家医疗机构的共付费用总和超过上述共付费用限额,当总额超过每月21,000日元时,差额将由患者支付。
- 住院和门诊、医学和牙科费用分别计算。
- 除了药房部分外,如果与开出处方的医疗机构部分合计每月超过21,000日元,将计入总额。
- “多次发生”是指在过去12个月内(包括治疗发生的月份),同一家庭第四次及以后因高额医疗费用支付而适用的共付限额。
70至75岁人群的自费限额
收入分类 | 1个月的自费限额 外部服务(按人计) |
1个月的自费限额 住院 + 住院治疗(按家庭) |
---|---|---|
像以前一样活跃 3: 应纳税收入超过690万日元 |
252,600日元 + (医疗费用 - 842,000日元)× 1% |
252,600日元 + (医疗费用 - 842,000日元)× 1% |
像以前一样活跃 2: 应纳税收入超过380万日元 |
167,400日元 + (医疗费用 - 558,000日元)× 1% |
167,400日元 + (医疗费用 - 558,000日元)× 1% |
像以前一样活跃 1: 应纳税收入超过1,450,000日元 |
80,100日元 + (医疗费用 - 267,000日元)× 1% |
80,100日元 + (医疗费用 - 267,000日元)× 1% |
一般(注1): 应纳税收入低于145万日元 |
18,000 日元 |
57.600 日元 |
低收入2(注2): |
8.000 日元 |
24.600 日元 |
低收入1(注2): (注3)收入低于一定标准 |
8.000 日元 |
15,000 日元 |
- 注1:包括家庭总收入低于520万日元(单人家庭低于383万日元)或“旧收入”总和低于210万日元的情况。
- 注2:对于免征居民税的家庭,将维持原状。将发放适用限额和标准缴纳金额减免的证明书。
- 注3:家庭户主及所有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属于免除市民税的家庭。
- 注4:如果您在过去12个月内达到限额3次或以上,从第四次起,将被视为“多次”,限额将被降低。
当将70岁以下的人与70岁及以上但未满75岁的人相加时
- 首先对70至75岁之间的人群适用门诊服务限额(每人)
- 此外,对于70至75岁之间的人,包括住院者,适用每个家庭单位的限制。
- 为70岁以下的人添加总金额(自付上限超过21,000日元),并对70岁以下的人应用该上限
可用于办理的日期和时间
营业日的8:30至17:00
备注:周六开放日,上午8:30至中午12点,下午1点至5点
注意:节假日仅在市政府办公。
年度门诊总数
如果年度门诊共付金额总计(从8月到次年7月)超过144,400日元,超出部分将被支付。
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在一月至二月之间收到通知和申请表。
目标群体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人
- 截至7月31日已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70岁及以上人员
- 2023年7月31日时,收入等级为“普通”、“低收入2”或“低收入1”的人员
注意:在资格期间内从其他健康保险转入稻城市国民健康保险的人,可能无法提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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