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本医疗护理与长期护理结合系统
如果长期护理保险受益人在家庭中有较高的医疗费用,在应用国民健康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限额后,当个人年度费用总额(从8月到次年7月)超过以下限额时(仅当超出限额的金额超过500日元时),经申请并获批准后,将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
每年,我们都会向可能符合条件的家庭发送通知和申请表。
注意:在资格期间内从其他健康保险转入稻城市国民健康保险的人,可能无法提交申请表。
70岁以下人员的共付额上限(健康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总额)
收入要求 (总收入 - 43万日元) |
分类 | 个人费用限制 |
---|---|---|
超过901万日元或未申报收入 |
A |
2,120,000 日元 |
超过600万日元至901万日元 |
我 |
141万日元 |
超过210万至600万 |
U |
670百万日元 |
最高210万日元 |
E |
600百万日元 |
免除居民税的家庭 |
O |
340百万日元 |
- 如果您未满70岁,同一月份内在单一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分别计算)超过21,000日元的费用将被计入计算。
- 收入分类将基于参考日期(每年7月31日)进行。
70至75岁人群的共付限额(健康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之和)
收入分类 | 个人费用限制 |
---|---|
活动3中资产等值收入的纳税人 |
2,120,000 日元 |
收入相当于活动中资产的纳税人2 |
141万日元 |
等同于资产的纳税人收入 |
670百万日元 |
一般 |
560百万日元 |
低收入2 |
310,000 日元 |
低收入1 |
190,000日元 |
- 对于低收入的多名长期护理保险受益家庭,计算参考金额的申请方法有所不同。
- 对于每个收入范围,请参阅“医疗费用”页面以确认费用比例。
- 收入分类将基于参考日期(每年7月31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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