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市政税外的其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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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ID1002722 2024年12月2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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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稻城市纳税人的公平与正义,减少公共债务的拖欠金额,并实现更有效的征收,自2014财年起,在征收科设立了负责税款债权的新部门。该部门负责处理当年未缴纳且成为拖欠债务(前几年)的税款,集中进行征收。
对于那些不回应通知或不表现出支付意向的人,无论债务金额多少,都将根据法律采取执行措施,如扣押财产、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强制执行,并努力确保债权的回收。
如果您在付款方面有困难,请不要犹豫,尽快联系税务科讨论您的情况。

什么是债务执行

这是针对拖欠费用人员(债务人)财产进行调查的一系列程序,无论该人员意愿如何,强制收取拖欠费用,通过扣押和变卖(公开拍卖)存款、工资、人寿保险、不动产等,来偿还拖欠费用。
此程序由地方税法和国家税收征收法等法律规定,市政府的征收代理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在无需司法授权的情况下执行。

注意:学龄儿童俱乐部的费用因未付款而不得被扣押,因此将在向法院申请后进行强制执行。

由征收部门处理的信用

高龄者健康保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托儿费、学龄儿童俱乐部费及污水处理服务滞纳金(往年)
注意:本年度的积分由各积分负责部门管理。

关于周末开放日

与非税务债务催收相关的活动(付款咨询、付款单重新发行等)仅在工作日进行。周六开放日将无法提供服务,因此请避免混淆。
注意:如果您有付款单(仅在付款期限内),只接受付款,请前往收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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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042-378-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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