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於8月1日起寄送國民健康保險資格確認書及資格資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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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3282  更新日 令和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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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令和6年12月2日起,個人編號卡作為健康保險證使用的個人編號保險證成為基本制度。

目前發行的健康保險證及資格確認書將於令和7年7月底至9月底期間屆滿有效期限,持有マイナ健康保險證者將於令和7年7月中旬起陸續寄送資格資訊通知,未持有者則寄送資格確認書,寄送對象為戶主。若戶內有人持有マイナ健康保險證,有人未持有,則會分別以不同郵件寄送。

請於令和7年8月以後,向醫療機構出示我的健康保險證或此次郵寄的資格確認書後再就診。

註釋:75歲以上者,將適用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非國民健康保險)。

My Number健康保險證、紙本健康保險證・資格確認書的有效期限

My Number健康保險證沒有有效期限,因此可以繼續使用。

紙本健康保險證的有效期限原則上至令和7年9月30日止。

紙本資格確認書的有效期限原則上為令和7年7月31日止。

自令和7年8月起,未持有My Number健康保險證者,請向醫療機構出示此次郵寄的資格確認書後再就診。

有效期限的圖

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的發放對象

持有我的健康保險證的人將會收到資格資訊通知。

沒有持有我的健康保險證的人,將會發給資格確認書。

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的發放對象流程圖

資格資訊通知

如果醫療機構的讀卡機無法讀取我的健康保險證,您可以與我的健康保險證一起出示以接受診療。

圖片:資格資訊通知
資格資訊通知(A4)

資格確認書

與現行的紙本健康保險證相同,持於醫療機構櫃檯出示即可就診。

圖片:資格確認書
資格確認書(卡片型)

記載內容正確嗎?

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是以6月26日當時的資訊製作。如與目前狀況不同,請與我們聯絡。

您是否未加入社會保險、國民健康保險組合等?

需要辦理退出國民健康保險的手續。請盡快辦理。

關於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如票面所示。

  • 在令和9年7月31日之前迎來在留期限的人=至在留期限為止
  • 上述以外的人士=令和9年7月31日之前

有效期限已過的健康保險證・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請注意個人資訊後自行銷毀即可。

70歲至74歲的人士

70歲至74歲者,根據所得不同,自付比例為3成或2成。至令和6年12月為止,會發放記載自付比例的高齡受給者證,但透過我的健康保險證可在線確認自付比例,資格確認書上也有記載自付比例,因此自令和7年8月起就醫時,請出示我的健康保險證或此次寄送的資格確認書。

有效期限(70歲至74歲者)

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的有效期限為令和9年7月31日。(於令和9年7月31日之前滿75歲者,有效期限至生日的前一天)

如果在有效期限內負擔比例有變更,將會重新寄送新的資格確認書及資格資訊通知。

有效期限已過的健康保險證・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請注意個人資訊後自行銷毀即可。

醫療機構等的窗口自費負擔比例

所得與自付比例
70歲以上(國保加入者)的居民稅課稅所得 自負擔比例
145萬元未滿 2成

145萬元以上

3成
  • 即使是負擔3成的人,只要70歲以上的國民健康保險加入者在令和6年中的收入總額,若為1人則低於383萬日圓,若為2人以上則低於520萬日圓,且市政府能確認此情況,則負擔將為2成。
  • 70歲以上的國民健康保險參加者,如果「基礎扣除後的總所得金額等」合計在210萬日圓以下,負擔比例為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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