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的國民健康保險資格確認書及資格資訊通知已於7月寄出
自令和6年12月2日起,個人編號卡作為健康保險證使用的個人編號保險證成為基本制度。
目前發行的健康保險證及資格確認書將於令和7年7月底至9月底期間到期,因此已持有My Number健康保險證者,我們已於令和7年7月寄送資格資訊通知給戶主;未持有者則寄送資格確認書。如同一戶中有人持有My Number健康保險證,有人未持有,則會分別以不同郵件寄送。
請於令和7年8月以後,向醫療機構出示我的健康保險證或7月郵寄的資格確認書(鮭魚色)後再就診。
註釋:75歲以上者,將適用後期高齡者醫療制度(非國民健康保險)。
【7月已寄出】令和7年10月1日以後就醫時請攜帶的物品
沒有持有我的健康保險證的人,從令和7年10月1日(即目前紙本健康保險證(奶油色)有效期限屆滿之後)起,可以使用7月寄出的資格確認書(鮭魚色)就醫。沒有持有我的健康保險證且尚未收到資格確認書的人,請聯絡我們。
持有個人編號健康保險證的人,請繼續使用個人編號卡就醫。
My Number健康保險證、紙本健康保險證・資格確認書的有效期限
My Number健康保險證沒有有效期限,因此可以繼續使用。
紙本健康保險證的有效期限原則上至令和7年9月30日止。
紙本資格確認書的有效期限原則上至令和9年7月31日止。
自令和7年8月起,未持有我的健康保險證者,請出示7月郵寄的資格確認書於醫療機構就診。
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
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的發放對象

持有我的健康保險證的人將會收到資格資訊通知。
沒有持有我的健康保險證的人,將會發給資格確認書。

資格資訊通知
如果醫療機構的讀卡機無法讀取我的健康保險證,您可以與我的健康保險證一起出示以接受診療。
資格確認書
與現行的紙本健康保險證相同,持於醫療機構櫃檯出示即可就診。
記載內容正確嗎?
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是以6月26日當時的資訊製作。如與目前狀況不同,請與我們聯絡。
您是否未加入社會保險、國民健康保險組合等?
如果您已加入社會保險或國保組合等,則需要辦理退出國民健康保險的手續。請儘速辦理。
關於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如票面所示。
- 在令和9年7月31日之前迎來在留期限的人=至在留期限為止
- 上述以外的人士=令和9年7月31日之前
有效期限已過的健康保險證・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請注意個人資訊後自行銷毀即可。
70歲至74歲的人士
70歲至74歲的人,根據所得,自己負擔比例為3成或2成。直到令和6年12月為止,會發放記載自己負擔比例的高齡受給者證,但透過我的健康保險證可以在線確認自己負擔比例,資格確認書上也記載了自己負擔比例,請於令和7年8月以後就醫時,出示我的健康保險證或7月寄送的資格確認書。
有效期限(70歲至74歲者)
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的有效期限為令和9年7月31日。(於令和9年7月31日之前滿75歲者,有效期限至生日的前一天)
如果在有效期限內負擔比例有變更,將會重新寄送新的資格確認書及資格資訊通知。
有效期限已過的健康保險證・資格確認書・資格資訊通知,請注意個人資訊後自行銷毀即可。
醫療機構等的窗口自費負擔比例
| 70歲以上(國保加入者)的居民稅課稅所得 | 自負擔比例 |
|---|---|
| 僅限收入未滿145萬日圓者 | 2成 |
|
有145萬日圓以上的人 |
3成 |
- 即使是負擔3成的人,只要70歲以上的國民健康保險加入者在令和6年中的收入總額,若為1人則低於383萬日圓,若為2人以上則低於520萬日圓,且市政府能確認此情況,則負擔將為2成。
- 70歲以上的國民健康保險參加者,如果「基礎扣除後的總所得金額等」合計在210萬日圓以下,負擔比例為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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