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進行塑膠垃圾指定收集袋的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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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10447  更新日 令和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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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令和5年4月起開始收集塑膠垃圾。請市民朋友購買專用的塑膠垃圾指定收集袋後,再進行丟棄。
 自收集開始以來,家庭垃圾中塑膠垃圾的比例增加,可燃垃圾及不可燃垃圾的量減少,因此我們收到許多反映表示這些垃圾袋的使用量減少了。
未來,我們希望市民們能積極進行垃圾分類,並協助推動可再資源化的塑膠垃圾的排放。

 因此,您家中不再使用的,未使用・未開封的可燃垃圾指定收集袋・不可燃垃圾指定收集袋(裝在白色外袋中的,每袋10枚為交換單位)將在稻城市市公所3樓的生活環境科窗口進行更換為塑膠垃圾指定收集袋。

 此外,關於本事業,因自令和5年起實施三年並達成最初目標,故此次為最後一次。敬請諒解。

交換開始日期時間

令和7年12月1日(星期一)至令和8年2月27日(星期五)
註解:我們已充分準備了交換用的庫存,但如果同時收到許多人的交換申請,因庫存的原因,當天可能無法交付。
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再次來取件,敬請見諒。

交換地點

稻城市市公所 3樓 生活環境科 窗口
註釋:若葉台分所及平尾辦事處無法受理交換相關事宜。

交換時的注意事項

  • 更換後的袋子僅限於塑膠垃圾袋。
    註解:可燃垃圾用袋→不可燃垃圾用袋等的別區分不進行交換。
  • 交換時回收的可燃垃圾袋和不可燃垃圾袋將進行再利用,因此,僅限於未使用・未開封(1袋10枚組)的物品。
    註解:僅可更換裝在未開封的白色外袋中的10片組。
  • 僅限於相同尺寸之間的交換。不進行更換為其他尺寸。
    註解:不進行大尺寸→小尺寸等的更換。
  • 塑膠垃圾用袋的價格是可燃垃圾用袋及不可燃垃圾用袋的一半,因此將以2袋(20枚組)為單位進行交換,每袋為10枚組。
  • 未使用、未開封(1袋10枚組)的可燃垃圾用袋、不可燃垃圾用袋,請攜帶至稻城市市公所3樓的生活環境科窗口,填寫申請書上的必要事項後,將交換為塑膠垃圾用袋並交付給您。
  • 此次的交換對應僅限於市民。
  • 如果希望大量交換(攜帶10袋以上),由於需要準備庫存等,請事先聯絡生活環境科。

可交換模式

未使用・未開封的可燃垃圾 1袋(10枚組) 注釋:裝在白色外袋中的未開封物品

  • 可燃垃圾:特小1袋(10枚組) → 塑膠垃圾:特小袋2袋(10枚組×2)
  • 可燃垃圾:小1袋(10枚組) → 塑膠垃圾:小袋2袋(10枚組×2)
  • 可燃垃圾:中型1袋(10枚組) → 塑膠垃圾:中型袋2袋(10枚組×2)
  • 可燃垃圾:大1袋(10枚組) → 塑膠垃圾:大袋2袋(10枚組×2)

照片:可燃垃圾用袋1→塑膠垃圾用袋2

未使用・未開封的不可燃垃圾 1袋(10張組) 注釋:裝在白色外袋中的未開封物品

  • 不可燃垃圾:特小1袋(10枚組) → 塑膠垃圾:特小袋2袋(10枚組×2)
  • 不可燃垃圾:小袋1袋(10枚組)→塑膠垃圾:小袋2袋(10枚組×2)
  • 不可燃垃圾:中型1袋(10枚組)→塑膠垃圾:中型袋2袋(10枚組×2)
  • 不可燃垃圾:大袋1袋(10枚組) → 塑膠垃圾:大袋2袋(10枚組×2)

照片:不可燃垃圾袋1→塑膠垃圾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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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都市環境規劃與建設部 生活環境科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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