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納課的本人確認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02717  更新日 令和7年9月19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人物插圖

申請納稅證明書的發放、申請口座轉帳、重新發行繳款書及納稅諮詢等各項手續時,將進行本人確認。請務必攜帶本人確認文件親自前往櫃檯。請出示的本人確認文件如下表所示。
註釋:根據本人確認文件的種類,分為只需出示1張即可(區分A)及需出示2張的(區分B),請注意。

本人確認文件清單
類別 文件類型
A

官公署發行的貼有照片的文件(1點確認)
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駕駛經歷證明書、護照、官公署的職員身份證明書或這些文件的同等文件

・目前,本市的櫃檯不支援使用智慧型手機內建的個人編號卡(電子證明書)進行身份確認。若要使用個人編號卡作為身份確認文件,請務必攜帶正本。

B 證明非A本人身份的文件(確認2項)
健康保險證、健康保險資格確認書、各種年金證書(手冊)、現金卡、信用卡、員工證及學生證或這些同等的文件、取得所需證明書的稅目及年度相關的納稅通知書(僅限於納稅證明書的申請時)

註解:有有效期限的身分證明文件,僅限於有效期限內的文件

此外,若由代理人辦理納稅證明書的交付申請等手續,則需另行提交委任狀。委任狀的格式自由,但也可以從下方的「委任狀」下載,敬請利用。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R) Reader(R)」。如果您尚未擁有,請從Adobe系統公司的網站(新窗口)下載(免費)。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無法回答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収納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8-2207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収納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