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适用认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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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3301 更新日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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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适用认证书”,或者“限额适用・餐食疗养标准负担额减额认证书”(以下,统称“限额适用认证书”等)向医疗机构出示时,医疗机构收取的每月部分负担金将限制在自负担限额内。如果个人号码卡已注册使用健康保险证,并且使用可在线确认医疗保险资格的医疗机构,则无需出示“限额适用认证书”等。但对于类别O或低收入者2,且住院超过90天的情况,需要申请。

  • 注释:1 保险不适用的费用(文书费、住院期间的餐费、差额床位费等)不包括在部分负担金中。
  • 注释:2 如果在多个医疗机构就诊,或者符合多个家庭合算的情况并且有差额支付时,将另行发送高额医疗费用的申请表。

关于自负担限额

70岁以下人员的自负担限额

分类 收入要求
(总所得金额等-43万日元)
一个月的自负担限额

超过901万日元的家庭
或者,未申报收入的家庭

270,300日元+(总医疗费用-901,000日元)×1%
<多次符合:140,1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168万日元>

超过600万日元,901万日元以下的家庭

179,100日元+(总医疗费用-597,000日元)×1%
<多次符合:93,0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111万日元>

超过210万日元,600万日元以下的家庭

85,800日元+(总医疗费用-286,000日元)×1%
<多次符合:44,4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53万日元>

E

210万日元以下的家庭

61,500日元
<多次符合:44,4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53万日元 注释1>

居民税非课税家庭

36,900日元
<多次符合:24,6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29万日元>

注释1:在分类E中,如果确认收入条件约为200万日元以内,则适用年度上限41万日元,并自2027年10月起实行报销支付。

・“多次符合”是指在包含有治疗的月份的过去12个月内,一个家庭获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4次以上时,从第4次起适用的自负限额。

・年度上限按每年8月至次年7月的一年期间计算。

70岁以上75岁以下的个人自负担限额

所得分类 一个月的自负担限额
外来(个人)
一个月的自负担限额
外来+住院(按家庭)
现役并级3:
课税所得690万元以上

270,300日元+(医疗费用-901,000日元)×1%
<多次符合:140,1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168万元 >

270,300日元+(医疗费用-901,000日元)×1%
<多次符合:140,1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168万元 >

现役并级2:
课税所得380万元以上

179,100日元+(医疗费用-597,000日元)×1%
<多次符合:93,0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111万日元>

179,100日元+(医疗费用-597,000日元)×1%
<多次符合:93,0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111万日元>

现役并1:
课税所得145万元以上

85,800日元+(医疗费用-286,000日元)×1%
<多次符合:44,4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53万日元>

85,800日元+(医疗费用-286,000日元)×1%
<多次符合:44,4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53万日元>

一般(注释1):
课税所得145万元未满

22,0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216,000日元>

61,500日元
<多次符合:44,4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530,000日元(注释4)>

低收入者2(注释2):
(注释3)

11,0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96,000日元>

25,700日元

<多次符合:24,6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290,000日元>

低收入者1(注释2):
(注释3)以及收入低于一定标准

8,000日元

15,700日元

<年度上限(年额)18万日元>

  • 注释1:家庭收入总额低于520万日元(单人家庭的情况下低于383万日元)或“旧但书所得”总额低于210万日元的情况也包括在内。
  • 注释2:对于居民税非课税家庭,将继续按照以往的做法。将发放限额适用・标准负担额减额认证书。
  • 注释3:户主和国民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全员为居民税非课税的家庭。
  • 注释4:在一般收入类别中,如果确认课税所得不超过200万日元,住院时适用年度上限41万日元,自2027年10月起实行先行支付后报销制度。
  • “多次符合”是指在过去12个月内,包括有治疗的月份,单个家庭中高额医疗费用的支付超过4次的情况下,从第4次开始适用的自负担限额。
  • 年度上限是从8月到次年7月的一年期间计算的。

关于“限额适用认证书”等的发放

对于70岁以上的人,税务科的课税所得在145万日元以上690万日元未满的现役收入者,以及居民税免税家庭的人员,需要申请限度额适用认证书。
对于其他现役收入者(课税所得690万日元以上)以及属于一般类别的70岁以上人员,向医疗机构出示个人号码健康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即可按照负担比例承担自付限额内的窗口费用,无需限额适用认证书

申请“限额适用认证书”等所需的材料

  • 本人确认文件
  • 个人号码(个人号码)确认文件
  • 注释:1 如果在平尾・若叶台办事处办理手续,将通过邮寄方式进行。
  • 注释:2 对于有未缴纳国民健康保险税的人员,无法发放“限额适用认证书”等。

“限额适用认证书”等的有效期限

从申请的月份的第一天到下一个7月底。如果需要继续,请在8月1日之后再次申请。如果您着急,我们会在一周前开始接受申请。

可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下午5点
备注:节假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中午12点,下午1点至下午5点
注意:节假日开庁仅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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