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地區計畫等方案的提案制度
什麼是提案制度?
地區計畫等的提案制度,是一種制度,市民可以就最貼近自身的都市計畫——地區計畫等,主動向市長提出決定或變更,以及應成為方案內容的事項。
什麼是地區計畫?
以已訂定的都市計畫為前提,針對具有一定整體性的地區,依該地區的實際情況,實施更為細緻的規範制度,規定生活道路的配置及建築物的建造方式(用途、容積率、建蔽率、高度、基地面積等)的規則。
可提出申請者

- 申請區域內的居民
- 申請區域內的土地所有者等
申請的要件是?
1.申請內容
申請所涉及的地區計畫等內容,須符合都市計畫法第13條規定的都市計畫相關標準及本市的城鎮營造相關計畫。
2.對象區域
面積為0.5公頃以上的一塊土地。
3.土地所有者等的同意
已取得申請區域內土地所有者等及面積過半數的同意。
詳細內容請洽城鎮營造計畫課。
申報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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