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服務機構的事故報告
在提供護理服務期間發生事故的情況
長期照顧保險指定業者在提供護理服務期間發生事故時,除了為保護使用者的生命及身體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外,還有義務聯絡該使用者的家長、與該使用者相關的居家照護支援業者等,並記錄事故狀況及應對情形,向保險者報告。
事故報告的流程
- 事故發生
- 聯絡使用者家族及與使用者簽約的居家照護支援業者
- 稻城市高齡福利課長期照顧保險係需於概約5日內提交事故報告書至LoGo表單(但若為死亡事故等緊急或重大事故,需立即進行電話報告後再提交事故報告書)
- 若業者或設施所在的市區町村及該使用者的保險者非稻城市,亦需向該市區町村報告
- 在該事故處理全部完成時,提交最終的事故報告書(不過,如果在第一報時事故處理已經完成則不需要)
事故報告的對象
- 在服務提供中,使用者因事故死亡或受傷(包含設施內的醫療處置、接送或就醫途中事故、無故外出(離設))的情況
- 食物中毒、感染症(指「感染症的預防及對感染症患者的醫療相關法律」中所規定的一至五類感染症(但不包括五類的定點監測感染症)、新型流感等感染症、指定感染症及新感染症)等的發生被確認時
- 因事業所的災害受災或機械故障而影響服務提供的情況
- 異食、誤嚥、誤藥等發生時
- 因職員的違法行為或不當事件(如個人資料遺失、代收款遺失等)而影響使用者的處遇時
- 其他被認為必要的情況
註解 無論事業所是否有過失及責任,皆請報告。
註解 落藥事故也需報告(如果當場服用替代藥物則作為驚險事件處理)。
註解 若發生群聚感染,請先向市政府報告。
不需要事故報告的事項
- 在擦傷或瘀傷等相對輕微的傷害情況下
- 因衰老而自然死亡或因病死亡的情況
註解 即使在上述情況下,稻城市市長要求報告的事項仍需報告。
報告事項
依照LoGo表單及事故報告書
(2021年3月19日厚生勞動省通知(長期照顧保險最新情報Vol.943)「關於長期照顧保險設施等事故報告樣式」中,示範了新的報告樣式。隨之,稻城市也基於國家推薦的事故報告樣式製作了新樣式,請從下方連結下載並使用。請注意不要遺漏國家樣式中沒有的「報告負責人」「聯絡方式」「醫療機構所在地」「管理者姓名」等項目。
註解 請輸入報告書的所有項目,包括未定的項目。
註解 關於「防止再發的未來對策」,請在業者的設施長或管理者參加的會議中討論防止再發,並輸入其檢討結果。
註解 請勿留空欄,請完整填寫。
註解 可能會就報告書的內容向負責人詢問。
提出方法
請在以下URL的LoGo表單中填寫必要事項,並將創建的文件附上提交給市政府。
註解 關於LoGo表單,選擇「直接立即申請」即可無需登入進行申請。
LoGo表單(外部連結)
表格下載
關於誤藥・漏藥等
「誤藥・漏藥等」的報告件數正在增加。主要原因為職員確認不足、主觀臆測,以及與其他工作重疊造成的焦慮。「誤藥・漏藥等」在最壞情況下可能導致死亡事故。請務必努力防止事故發生,若不幸發生事故,請務必在業者的設施長或管理者參加的會議中,採取再發防止對策。
以下記載再發防止措施的良好範例。
・確認吞嚥完成前,不離開本人身旁。
・調整以便多位職員能夠對服藥時間的確認,例如日期和早晚等進行雙重檢查。
・確認藥物種類時,請勿僅以口頭方式進行,應使用說明書等資料,如仍無法解決,請向護理師或設施負責人確認。
・將業務負責人更換為在上班後相對不疲勞的職員,而不是在下班前的職員。
・檢查表不集中填寫,而是針對每位使用者逐次填寫。
・給藥前後的確認各由2名職員進行,建立能進行雙重檢查與交叉檢查的體制。
・正在給藥的職員不進行其他協助,如有其他協助的需求,應向其他職員請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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