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難病患者福利津貼(舊稱:稻城市特殊疾病患者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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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3529  更新日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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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難病患者福利津貼旨在透過給付難病患者福利津貼,促進罹患特殊疾病者的福祉。

自2024年10月1日起,「特殊疾病患者慰問金」將改為「難病患者福祉手當」,給付條件將有所變更

適用對象

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人

  • 在稻城市有地址的人。
  • 持有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受給者證且負擔上限額不為0元的人。或者持有針對疾病的醫療券(注)的人。

注釋:自2024年10月1日起,特定醫療費(指定難病)受給者證更新時需申請。

(注)以下疾病相關的醫療券不在支給範圍內。

  • 需要人工透析的腎衰竭
  • 空氣污染相關疾病
  • 對被爆者子女的醫療
  • 兒童精神病
  • 妊娠高血壓症候群等
  • B型・C型病毒肝炎

給付限制(自2024年10月1日起)

以下任一情況者不符合資格。

  1. 實際上未居住於市內
  2. 所得達一定以上
  3. 醫療受給者證等更新申請時點年滿65歲以上
  4. 入住部分設施中

註解:即使符合上述條件者,目前正在領取者將作為過渡措施持續支給至2038年3月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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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給限制

以下任一情況者不符合資格。

  • 正在領取心身障礙者福利津貼的人
  • 根據兒童育成手當條例獲得障礙手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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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金額

每月 5,000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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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方式

將前四個月(最高20,000日圓)的款項於下次發放月份匯入本人名義的帳戶。
(補助將從申請當月起開始發放。但若為遷入等情況,則有例外。)

  • 6月(2月到5月的部分)
  • 10月(6月到9月的部分)
  • 2月(10月到1月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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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文件

請攜帶以下所有物品,至障礙福利課窗口申請。

  1. 對象醫療券(在申請醫療券時同時申請的人不需要)
  2. 可以確認的匯款帳戶(本人名義的帳戶)

註解:若由第三者申請,請攜帶下列「委任狀(障礙福利課樣式)」及代理人的身分確認文件。所謂第三者,指不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人(對象本人、對象未滿18歲時的家長、法定代理人)。

可附上委任人及受任人雙方的身分證影本後郵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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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窗口

障礙福利課障礙福利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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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頁面由福利部門 障礙福利課負責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號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8-5677
聯絡稻城市 福利部 障礙福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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