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國民年金)
問題請告訴我年金受給者去世時的手續。
回答
年金可以領取到死亡當月為止。當領取年金的人去世時,如果該人應得的年金尚未支付,遺族若與該人同住並共同生活,可以代替本人申請領取未支付的年金。
必要物品・諮詢窗口
已故者所加入的年金或所領取的年金種類,以及遺族的狀況不同,所需的資料也會有所不同。
請在年金事務所確認手續內容及所需文件等。
府中年金事務所 電話 042-361-1011(代表)
・註解:將會播放自動語音導覽,請先按1,接著按2。
報到窗口
年金事務所或各共済組合
・註釋:僅領取障礙基礎年金、遺族基礎年金、寡婦年金者若過世,也可以向市政府保險年金課申報。
・註解:如果加入共濟組合的人士過世,可能需要向各共濟組合進行申報。
聯絡方式
保險年金課 電話 042-378-2111 內線 142、143
府中年金事務所
郵遞區號 183-8505
地址 府中市府中町二丁目12番地之2
電話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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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保險年金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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