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於療養病床時
65歲以上的人在療養病床住院時,需自負規定的標準負擔額作為餐費和居住費。
醫療需求較低的人
| 類別 | 每餐餐費 | 每日居住費用 |
|---|---|---|
| 住民稅課稅戶 (下列以外的人) |
550日圓 (部分醫療機構為510日圓) |
430日圓 |
| 居民稅非課稅家庭(70歲未滿) | 270日圓 | 430日圓 |
| 低收入2(70歲以上75歲未滿) | 270日圓 | 430日圓 |
| 低收入1(70歲以上75歲未滿) | 160日圓 | 430日圓 |
醫療需求較高者
| 類別 | 每餐餐費 | 每日居住費用 |
|---|---|---|
| 住民稅課稅戶 (下列以外的人) |
550日圓 (部分醫療機構為510日圓) |
430日圓 |
| 居民稅非課稅家庭(70歲未滿) | 270日圓 (過去12個月的住院期間超過90天時為220日圓) |
430日圓 |
| 低收入2(70歲以上75歲未滿) | 270日圓 (過去12個月的住院期間超過90天時為220日圓) |
430日圓 |
| 低收入1(70歲以上75歲未滿) | 130日圓 | 430日圓 |
指定罕見疾病患者
| 類別 | 每餐餐費 | 每日居住費用 |
|---|---|---|
| 住民稅課稅戶 (下列以外的人) |
330日圓 | 0元 |
| 居民稅非課稅家庭(70歲未滿) | 270日圓 (過去12個月的住院期間超過90天時為220日圓) |
0元 |
| 低收入2(70歲以上75歲未滿) | 270日圓 (過去12個月的住院期間超過90天時為220日圓) |
0元 |
| 低收入1(70歲以上75歲未滿) | 130日圓 | 0元 |
- 關於低所得1・2,請在「醫療費用的負擔比例」的頁面中確認。
- 未使用我的健康保險證的住民稅非課稅家庭、低所得1・2的居民需要申請「限度額適用・食事療養標準負擔額減額認定證」。在國民健康保險的窗口辦理發放手續,並提交給醫療機構即可獲得減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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