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發行申請(個人編號卡交付申請)
個人編號卡從申請到領取通常需要約1個月,但自令和6年12月2日起,針對0歲兒童及遺失者等,將能在約1週內發放個人編號卡。
(1)在個人編號卡中心申請卡片→(2)於自宅(住民登記地)等地領取卡片
0歲的孩童可於出生登記時,同時在市政府戶籍科申請。詳情請確認以下連結。
另外,若為特急發行,因遺失等所需的再發行手續費為2,000元(若不搭載電子證明書則為1,800元)。
註解:通常的再發手續費為1,000元(如果不搭載電子證明書則為800元)。
如果您想確認申請方法的種類,請參閱以下鏈接。
特急發行的條件
特急發行適用於以下表格中符合條件的人士。
不符合條件的人請使用以下任一方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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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特急發行的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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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歲兒 註解:可以與出生登記同時申請 |
直到1歲 |
| 個人編號卡的追記欄已滿,無法印刷新的資訊的人 | 自轉入登記日起30天內 |
| 遺失個人編號卡的人 | 自向個人編號卡中心提交遺失申報日起30天內 |
| 個人編號卡損壞或燒毀的人 | 自損傷或燒毀之日起30天內 |
| 從國外搬入的人 | 自轉入申請日起30天內 |
| 新住民登記的中長期居留者 | 自轉入登記等後30天內 |
| 更改個人編號、居住證明代碼的人 | 更改個人號碼或居住證明代碼的日期 |
| 無戶籍者等新近登記於居住證明的人 |
取得本人確認文件的日期 註解:可能會要求確認本人確認文件等的發行日期 |
| 被收容於刑事設施的人 |
取得本人確認文件的日期 註解:可能會要求確認本人確認文件等的發行日期 |
從申請到領取的期間
申請後約1週
不過,如果符合以下情況,卡片到達可能需要超過1週的時間。
- 姓名或地址等有外字的人,無法自動轉換文字的情況
- 特急發行申請在全國範圍內繁忙的情況下
- 如果涉及到假日或年末年始
- 0歲兒童住民登記地不是稻城市的
申請方法【第一次取得卡片的人】
請攜帶必要文件至個人編號卡中心,並由本人親自前來申請。
必要文件
- 身份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或S1點+B2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通知卡(僅限持有者)
註解:臉部照片將由個人編號卡中心的專用終端拍攝(1歲以上者)。攜帶照片者,請準備「最近6個月內拍攝、無背景、無帽的照片(建議L版直式)」。此外,0歲嬰兒的個人編號卡照片可省略,無需攜帶。
未滿15歲的本人或成年被監護人需要附上以下文件。
此外,需要本人與法定代理人兩人一同到場。
-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本人未滿15歲】
戶籍謄本(本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戶籍相同,且本人本籍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則不需要) - 【本人是成年被監護人】
登記事項證明書
申請方法【再交付的方式】
請攜帶必要文件至個人編號卡中心,並由本人親自前來申請。
必要文件
- 個人編號卡
- 身份確認文件A1點或B1點(以下「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照)
註解:臉部照片將由個人編號卡中心的專用終端拍攝(1歲以上者)。攜帶照片者,請準備「最近6個月內拍攝、無背景、無帽的照片(建議L版直式)」。此外,0歲嬰兒的個人編號卡照片可省略,無需攜帶。 - 【個人編號卡遺失者】
身份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或S1點+B2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 - 【外出時遺失個人編號卡的人】
遺失物證明文件(遺失物證明書等)
未滿15歲的本人或成年被監護人需要附上以下文件。
此外,需要本人與法定代理人兩人一同到場。
- 法定代理人的本人確認文件A2點或A1點+B1點或S1點+B2點(以下「本人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 【本人未滿15歲】
戶籍謄本(本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戶籍相同,且本人本籍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則不需要) - 【本人是成年被監護人】
登記事項證明書
手續費
免費
不過,以下情況將收取手續費2,000元(如果不附帶電子證明書則為1,800元)。
因遺失、損壞、污損、燒毀等原因重新發放個人編號卡
本人確認文件清單
- 身份確認文件僅限於有效期限內的文件。
- 身份確認文件僅限於「姓名與出生日期」或「姓名與地址」與居住證明相符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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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確認文件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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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政府機關發行 附照片 本人確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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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無照片 本人確認文件 |
註解:數位學生證・數位員工證不可截圖。需在職員監督下啟動並操作應用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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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查詢文書等 |
【關於查詢及回答書的程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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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點
個人編號卡中心
註解:本廳・分所無法申請。
請於以下連結確認受理時間及日期。
領取方式
將由國家機關直接以『快遞・簡易掛號郵件』寄送至居民登記上的地址。
您將從郵局的送貨員手中親自接收裝有個人編號卡的信封。
注意事項
- 使用專用設備拍攝的照片,畫質會比在照相館等拍攝的照片差,敬請事先了解(與智慧型手機相同的解析度)。
- 無法提供拍攝的照片。
- 人像照片費用是免費的。
- 申請的審查由國家機關進行。如人像照片等有不備,我們將透過電話等方式聯絡您。屆時需要您再次前來辦理。
- 個人編號卡設定的密碼需要在申請書上填寫。
- 發行手續費將在申請卡片時支付。請注意,申請受理後將無法退款,敬請事先了解。
- 請務必在郵局的保管期限內領取個人編號卡。
- 萬一未能在郵局的保管期限內領取,卡片將被退回至個人編號卡中心。為了領取卡片,您需要前往個人編號卡中心辦理。卡片會保管一段期間,但超過保管期限後將予以銷毀。請注意,之後再次取得卡片時將會產生手續費。
此頁面由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負責
稻城個人編號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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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042-379-8347 傳真號碼:042-379-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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