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來廳方式(個人編號卡發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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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2625  更新日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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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來廳方式是指申請個人編號卡時,親自前往個人編號卡中心申請,卡片發放時則以掛號或限本人領取郵件方式在家中(住民登記地)接收的方式。

(1)在個人編號卡中心申請卡片→(2)於自宅(住民登記地)等地領取卡片

需要附有照片的政府機關發出的身份確認文件。如果沒有附有照片的政府機關發出的身份確認文件,請以來廳方式申請。
如果您想確認申請方法的種類,請參閱以下連結。

申請方法【第一次取得卡片的人】

個人編號卡中心由本人攜帶必要文件申請。

必要文件

  1. 照片(最近6個月內拍攝,縱4.5cm×橫3.5cm,無背景,無帽子)
  2. 身份確認文件A2點A1點+B1點(以下「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照)
  3. 通知卡(僅限持有者)

未滿15歲的本人或成年被監護人需要附上以下文件。
此外,需要本人與法定代理人兩人一同到場。

  1.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A2點A1點+B1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2. 【本人未滿15歲】戶籍謄本(本人與法定代理人的戶籍在同一世代,且本人本籍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不需要)
  3. 【本人為成年被監護人】登記事項證明書

申請方法【更新・再發放的方式】

個人編號卡中心由本人攜帶必要文件申請。

必要文件

  1. 照片(最近6個月內拍攝,縱4.5cm×橫3.5cm,無背景,無帽子)
  2. 個人編號卡(限持有有效期限內的個人編號卡,且能透過輸入暗證號碼進行本人確認者)
  3. 【遺失個人編號卡者、個人編號卡已過有效期限者】
    身份確認文件A2點A1點+B1點(以下「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照)
  4. 【在外遺失個人編號卡的人】遺失證明文件(遺失物證明書等)

未滿15歲的本人或成年被監護人需要附上以下文件。
此外,需要本人與法定代理人兩人一同到場。

  1.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確認文件A2點A1點+B1點(以下稱「身份確認文件清單」參考)
  2. 【本人未滿15歲】戶籍謄本(本人與法定代理人的戶籍在同一世代,且本人本籍地在稻城市內的情況下不需要)
  3. 【本人為成年被監護人】登記事項證明書

手續費

免費
不過,以下情況下需支付手續費1,000圓(如果不搭載電子證明書則為800圓)。

  • 因遺失、損壞、污損或燒毀個人編號卡而重新發放
  • 因未在規定期間內辦理卡片地址變更而重新發放
  • 因個人原因退還個人編號卡後的重新發放
  • 因未居住等理由導致居住證明被註銷後的重新發放
  • 【外國人】中長期居留者因個人編號卡有效期限屆滿而重新發放(不包括持有高度專門職第二號或永久居留資格者)

本人確認文件清單

  • 身份確認文件僅限於有效期限內的文件。
  • 身份確認文件僅限於「姓名與出生日期」或「姓名與地址」與居住證明相符的文件。

A 政府機關發行的 帶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

  • 個人編號卡(附照片)
  • 駕駛執照
  • 護照
  • 殘疾人手冊
  • 駕駛經歷證明書(僅限於平成24年4月1日以後發行的證明書)
  • 居留卡(附照片)
  • 特別永住者證(含照片)等

B 無照片的本人確認文件

  • 個人編號卡(無照片)
  • 健康保險資格確認書
  • 長期照顧保險證
  • 年金手冊 或者 基礎年金號碼通知書(年金額改定通知書・年金匯款通知書包含在內)
  • 各種年金證書
  • 生活扶助受給者證
  • 各種醫療證(圓乳・圓子・圓青)
  • 母子手冊
  • 出生登記已完成證明書
  • 居留卡(無照片)
  • 特別永住者證(無照片)
  • 學生證(「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上有記載的)
  • 員工證(「姓名和出生日期」或「姓名和地址」上有記載的)等

註解:數位學生證・數位員工證不可截圖。需在職員監督下啟動並操作應用程式。

申請地點

個人編號卡中心

註解:本廳・分所無法申請。

請於以下連結確認受理時間及日期。

領取方式

將以『掛號郵件』或『本人限定收件郵件』寄送至居民登記上的地址。
您將從郵局的送貨員手中親自接收裝有個人編號卡的信封。

注意事項

  • 通知卡、個人編號卡將於申請時回收。由於個人編號卡送達您手中需要時間,若在此期間需要各種卡片,請採用領取時來館方式申請。
  • 個人編號卡設定的密碼需要在申請書上填寫。
  • 發行手續費將在申請卡片時支付。請注意,申請受理後將無法退款,敬請事先了解。
  • 請務必在郵局的保管期限內(10天)領取個人編號卡。
  • 萬一未能在郵局的保管期限內領取,卡片將被退回至個人編號卡中心。若要領取,需親自前往個人編號卡中心。卡片會保管一段期間,但超過保管期限後將予以銷毀。之後再次取得卡片時將會產生手續費,請特別注意。
  • 如果照片有缺失等問題,地方公共團體資訊系統機構將會發送重新申請的通知。請確認通知後,您自行再次申請。

申請到領取的期間

個人編號卡的申請到領取期間約為1個月左右(僅供參考)。
如果在申請後超過2個月仍未收到通知,請在此確認發行狀況,隨時與我們聯繫。

此頁面由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負責

稻城個人編號卡中心
〒206-0802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3107-4 京王利特納德稻城3樓
電話號碼:042-379-8347 傳真號碼:042-379-8349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的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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