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变更时的申报等事项
如果稲城市内拥有的固定资产发生变更,可能需要联系市政府并进行申报。
如适用,请确认详细信息。
所有者去世时
当固定资产所有者去世时,需要以下手续。
继承人代表者申请书的提交
所有者去世后,在通过登记变更所有者之前,需通过继承人代表人申报书指定一位负责继承人税务汇总的人(继承人代表)。
请提交给税务科房屋组・土地组。
注意:如果在下一个征税截止日期(1月1日)时没有进行登记名义变更,我们将向继承人代表发送纳税通知书。
继承登记手续请到法务局办理
继承登记手续在法务局府中支局办理。
自令和6年4月1日起,继承登记申请已被强制执行。
继承登记所需文件
注意:这是一般示例。详情请向法务局确认。
- 申请表(法务局的样式)
- 被继承人的户籍誊本(从出生到死亡的全部)
- 被继承人的除籍誊本
- 继承人(所有有继承权的人)的户籍誊本或户籍抄本以及居住证明
- 遗产分割协议书(需要附上印章证明)
- 继承关系说明图
- 固定资产评估证明书:税务科房屋科・土地科获取
未登记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
如果未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请准备好“房屋补充课税台账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和必要的文件,提交给税务科房屋组・土地组。
根据变更通知,新所有者将成为纳税义务人。
- 【继承】房屋补充税务台账注册事项变更申请书 (Excel 13.8KB)

- 【继承】房屋补充税务台账注册事项变更申请书 (PDF 64.8KB)

- 【买卖等】房屋补充课税台账注册事项变更申请书 (Excel 15.6KB)

- 【买卖等】房屋补充课税台账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PDF 75.7KB)

所有者搬出或搬迁的情况
搬家:从稻城市以外搬到稻城市以外 或者 在稻城市以外的市内搬家
如果固定资产所有者搬家了,需要在登记处(东京法务局府中支局)办理登记名义人的显示变更登记。
但是,如果登记延迟或未进行登记,请提交“送达地址变更通知”。
注释:东京法务局多摩办事处将于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废止,原在多摩办事处进行的登记事务将于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起在东京法务局府中支局进行。
所有者搬迁到海外等情况
如果固定资产的所有者迁居海外等,难以接收纳税通知书等,请选择在日本国内有地址的亲属等作为纳税管理人,并提交“申请表・纳税管理人承认申请表”。
拆除拥有的房屋时
本年度内拆除的房屋,从下一年度起不征收不动产税和城市规划税。
拆除房屋的人请尽快联系。
另外,关于登记相关的手续,请向法务局确认。
如果更改所拥有房屋的用途
今年度内如果更改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用途,明年度起不动产税・都市计划税可能会发生变更。
用途已更改者,请联系。
另外,关于登记相关的手续,请向法务局确认。
关于支付
本年度的不动产税・城市规划税的支付
通过账户转账支付的客户,请咨询收款科窗口有关支付方式的事宜。
使用缴款书支付的,请直接使用缴款书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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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0-7055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