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育設施團體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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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4503  更新日 令和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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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體育設施團體開放概要

學校體育設施團體開放是根據「稻城市立學校設施使用條例」及「稻城市立學校設施使用條例施行規則」以及「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相關規則」,在不妨礙學校教育的範圍內向以體育休閒活動或文化活動為目的的團體提供學校設施出租

開放設施

  • 體育館(全國小及國中)
  • 校園(全國小及國中)
  • 俱樂部會所(長峰國小、稻城第四中學、稻城第五中學專用)
  • 稻城第五國中校庭照明設備(僅限同時段借用校庭時使用)

註釋:其他(教室、特別教室、走廊 等)不提供出租。

開放時間

【體育館及俱樂部會所(開始時間因學校而異,請於公共設施預約系統確認。)

 平日放學時間晚上9點30分

 休息日上午8時下午9時30分

【校庭(平日放學後活動及社團活動等不提供借用。僅限假日借用。)

 4月到10月上午8點下午6點

 11月到3月下午8點下午4點30分

(僅稻城第五國中於週二、週四及假日下午7時至9時30分)

停止借出日期

  • 從12月29日到1月3日
  • 學校活動、公共活動、工程(修繕)、選舉等優先

 如果預定已事先決定,將停止該日的借出。此外,若為突發性活動,可能會在預約確定後停止借出。

  • 避難所設置

 因風水害、地震等災害導致學校成為避難所或有此可能時,因無法預測,預約確定後將停止借用。此外,因指定傳染病流行等情況,借用可能會短期或長期停止。

  • 此外,在必要時可能會停止借出

註釋:如遇緊急停止借出,將透過市政府網站或電子郵件通知服務(育兒・教育(活動・講座))告知,請您務必註冊。

 

使用費

體育館・校園操場・俱樂部會所

 根據「稻城市立學校設施使用條例第7條第1項」,登記團體可免除設施使用費

稻城第五國中夜間照明

 在教育總務課窗口販售照明點燈所需的號碼。

 金額:1,740日圓(2小時)註釋:點燈時間至晚上9點為止。

體育館空調

 我們正在販售用於使用體育館空調的預付卡。

 販售地點:市政府1樓(東側)、綜合體育館、第三文化中心設有販賣機。

 金額:每張1,000日圓(2小時)

 註解:請注意,本處不提供找零及兌換服務。如需收據,請於刷卡購買後至教育總務課領取。

註冊條件

申請登記的團體,限於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

  1. 以持續的體育及文化活動為目的的團體としている団体
  2. 稻城市內中由10人以上在住、在勤或在學者組成的團體
  3. 團體的負責人作為、包含居住、工作及就學於稻城市內的成人團體
  4. 成員未同時隸屬於其他登記團體的同一項目
  5. 非以政治或宗教活動及營利活動為目的的團體之條件

可使用的競技

校園

壘球、軟式棒球、足球、地面高爾夫球 等

體育館

籃球、排球、羽毛球、舞蹈、體操 等

註釋:禁止進行可能損壞地板、牆壁或設備的競賽活動。

俱樂部會所

可作為會議室、休息室使用。此外,僅限稻城第四國中俱樂部會所,可用於輕運動。

其他

  • 在校園內,如果操場的狀況等不佳(例如會留下腳印等),則無法使用。
  • 沒有提供競賽所需的用具(球、球棒、球拍等)。
  • 體育館的情況下,備有籃球架、羽毛球支柱(含網)、排球支柱(含網)、乒乓球桌(含網)。不過,台數依學校而異。註解:體育館地板上的場地數量可能沒有相應數量的支柱。
  • 在體育館內進行體操競技時,不提供學校課堂使用的墊子或跳箱等器材的借用。
  • 不同學校的體育館地板上標示的比賽用線條有所不同,請絕對不要在體育館地板上貼膠帶。即使是黏著力較弱的膠帶,撕除時也可能剝落地板,影響學校的安全運作。

使用指南

在進行團體登錄或使用設施之前,請務必事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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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團體註冊手續

團體登錄申請所需文件

郵寄或於教育總務課櫃檯受理。(各文化中心、野村不動產稻城競技場(綜合體育館)、東京綠茵球場不受理申請)以下請將所需提交文件送交教育總務課。

提交必要文件

1.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利用團體登記申請書

2.團體開放登錄團體的成員一覽表

3.團體規約(僅限有規約的團體)

4.所有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等的影本

 

【身分證明文件】

市內居住的情況】

  • 身分證明文件(在教育總務課受理申請當日時為中學生以下的成員,無需附上身分證明文件。)

市內上班的情況】

  • 身份證明書
  • 由勤務單位法人發行的就業・在職證明(就業・在職證明書需記載發行日期,且發行日期距申請日不超過一個月,必須為原件並蓋有公司印章。此外,需記載工作地點地址。)

註解:如果無法取得您所任職法人發行的就業・在職證明書,請使用以下的在職證明書格式。請您自行填寫必要事項,並蓋上法人印章後提交。
如果法人總部在市外,而工作地點的分店或分社在市內,請在備註欄中註明。

市內就學的情況】

  • 身分證明文件及證明在市內學校就讀的文件(學生證 等)

【身分證明文件詳細資訊】

由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機關發行,記載有「地址」「姓名」「出生日期」的身分證明文件等的影本

請務必複印能清楚顯示「地址」「姓名」「出生日期」這三項資料的文件。

可使用的證件範例:駕駛執照、護照、個人編號卡、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證或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資格確認書、居住證明影本(限於發行至申請日期一個月以內者)

無法使用的例子:個人編號的通知卡、電費・瓦斯費・上下水道費・電話費用的帳單・契約書、宅配物等的傳票存根

公共設施預約系統中的團體登錄

【公共設施預約系統上的團體登錄】

團體登錄完成後,將透過「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團體利用登錄承認通知書」通知您在公共設施預約系統中進行團體登錄所需的登錄號碼(使用者ID)。

請訪問公共設施預約系統,在公共設施預約系統上進行團體註冊(設定密碼)。

「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團體利用登錄承認通知書」中記載有「登錄編號(使用者ID)」及借用設施鑰匙時所需的「信箱號碼」,請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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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方法

關於使用日期的預約

每月1日開始接受下個月的抽籤預約。之後於20日上午8時進行抽籤。之後則可於使用日前一天下午3時前,透過公共設施預約系統進行預約。

此外,如果萬一在預約完成後發現需要取消,請立即從公共設施預約系統取消。此操作也必須在使用日前一天下午3點之前完成。為了讓更多使用團體能夠使用,敬請理解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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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注意事項

使用當日相關事項

  • 各學校的體育設施均已上鎖並設有SECOM警備。使用設施時,請於借用窗口(各公民館、野村不動產稻城競技場(綜合體育館))借取鑰匙。
  • 借用鑰匙時,請出示能確認預約內容的資料(在智慧型手機上顯示預約畫面),並且向櫃檯告知「團體名稱」「預約設施(學校名稱、設施)」「預約時間」
  • 各公民館的營業時間外,請利用設置於各公民館的鑰匙借出專用郵筒進行借出與歸還受理。此郵筒上鎖。鑰匙編號將於「稻城市率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團體利用登錄承認通知書」中通知。

鑰匙借用地點

使用設施 鑰匙借出地點
第一小學校(體育館) 稻城市市公所(教育總務課・值班人員室的窗口受理)
第二小學校(體育館) 綜合體育館(一樓職員通用口白郵筒)
第三小學校(體育館・校庭) 中央公民館(三澤川沿後門不銹鋼郵筒)
第四小學校(體育館・校庭) 第四公民館(面對入口左側前方的植栽白色郵筒)
第六小學校(體育館・校庭) 第四公民館(面對入口左側前方的植栽白色郵筒)
第七小學校(體育館) 第二公民館(面對入口的左側・停車場後方的不鏽鋼郵筒)

向陽台小學(體育館・校庭)

城山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不銹鋼郵筒)
城山小學(體育館) 城山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不銹鋼郵筒)
長峰小學校(體育館・俱樂部會所) 綜合體育館(一樓職員通用口白郵筒)
若葉台小學(體育館) 綜合體育館(一樓職員通用口白郵筒)
平尾小學校(體育館・校庭) 第三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紅色郵筒)
南山小學(體育館・校庭) 稻城市市公所(教育總務課・值班人員室的窗口受理)
第一國中(體育館) 中央公民館(三澤川沿後門不銹鋼郵筒)
第二國中(體育館・校庭) 第三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紅色郵筒)
第三國中(體育館) 稻城市市公所(教育總務課・值班人員室的窗口受理)
第四國中(體育館・俱樂部會館) 第四公民館(面對入口左側前方的植栽白色郵筒)
第五國中(體育館・俱樂部會所) 城山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不銹鋼郵筒)
第六中學(體育館) 綜合體育館(一樓職員通用口白郵筒)

註解:校園的情況下,有些學校不提供鑰匙借用。若屬此情況,請於使用許可時間開始後再開始使用。

 

當日使用結束後的注意事項及文件提交

當日使用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 請務必鎖好鑰匙(窗戶、門、SECOM 等)。
  • 離開時請務必確認是否有垃圾遺落。

由於隔日以後學校將用於授課,請務必恢復原狀並確認使用後狀況,以免影響學校運作。

開放日誌的提交

  • 團體開放使用時請提交開放日誌。開放日誌放在各鑰匙的借出袋中。
  • 由於有些學校在使用校庭時不提供鑰匙借出,請從此處下載並使用。
  • 開放日誌的提交請投遞至各學校設置的指定郵筒。關於郵筒的位置,請參閱「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使用指南」。

 註解:請勿將已填寫的開放日誌留在鑰匙袋中。

其他

  • 關於SECOM操作,鑰匙借出袋中有說明,請一邊確認一邊操作。
  • 萬一損壞設施或備品,視情況可能會影響隔日的學校運作,請在開放日誌中記錄,並於下一個營業日後務必向「學校」及「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報告。
  • 「游泳池」「屋頂」等禁止進入的區域若球類等物品掉入,請絕對不要進入取回,並在開放日誌中記錄,之後務必於下一個營業日向「學校」及「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報告。體育館內若有器具掉入難以處理的區域時,也請同樣配合處理。
  • 取消使用請於前一日下午3點前透過公共設施預約系統辦理。若超過此時間才得知取消,請於翌日以後聯絡教育總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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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登錄的有效期間

團體登錄的有效期間

有效期限為7月起至隔年6月底,需每兩年進行一次更新手續。但對於新設立的團體,有效期限為自取得發放至下一次更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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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登錄內容變更

各種變更手續

如有以下變更等,需辦理手續。

  • 代表者變更
  • 成員變更
  • 團體名稱變更
  • 團體的撤回(停止活動、已不符合團體登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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