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育設施團體開放
學校體育設施團體開放概要
學校體育設施團體開放是根據「稻城市立學校設施使用條例」及「稻城市立學校設施使用條例施行規則」以及「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相關規則」,在不妨礙學校教育的範圍內,向以體育休閒活動或文化活動為目的的團體提供學校設施出租。
開放設施
- 體育館(全國小及國中)
- 校園(全國小及國中)
- 俱樂部會所(長峰國小、稻城第四中學、稻城第五中學專用)
- 稻城第五國中校庭照明設備(僅限同時段借用校庭時使用)
註釋:其他(教室、特別教室、走廊 等)不提供出租。
開放時間
【體育館及俱樂部會所(開始時間因學校而異,請於公共設施預約系統確認。)】
平日:放學時間至晚上9點30分
休息日:上午8時至下午9時30分
【校庭(平日放學後活動及社團活動等不提供借用。僅限假日借用。)】
4月到10月:上午8點到下午6點
11月到3月:下午8點到下午4點30分
(僅稻城第五國中於週二、週四及假日下午7時至9時30分)
停止借出日期
- 從12月29日到1月3日
- 學校活動、公共活動、工程(修繕)、選舉等優先
如果預定已事先決定,將停止該日的借出。此外,若為突發性活動,可能會在預約確定後停止借出。
- 避難所設置
因風水害、地震等災害導致學校成為避難所或有此可能時,因無法預測,預約確定後將停止借用。此外,因指定傳染病流行等情況,借用可能會短期或長期停止。
- 此外,在必要時可能會停止借出。
註釋:如遇緊急停止借出,將透過市政府網站或電子郵件通知服務(育兒・教育(活動・講座))告知,請您務必註冊。
使用費
體育館・校園操場・俱樂部會所
根據「稻城市立學校設施使用條例第7條第1項」,登記團體可免除設施使用費。
稻城第五國中夜間照明
在教育總務課窗口販售照明點燈所需的號碼。
金額:1,740日圓(2小時)註釋:點燈時間至晚上9點為止。
體育館空調
我們正在販售用於使用體育館空調的預付卡。
販售地點:市政府1樓(東側)、綜合體育館、第三文化中心設有販賣機。
金額:每張1,000日圓(2小時)
註解:請注意,本處不提供找零及兌換服務。如需收據,請於刷卡購買後至教育總務課領取。
註冊條件
申請登記的團體,限於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
- 以持續的體育及文化活動為目的的團體としている団体
- 稻城市內中由10人以上在住、在勤或在學者組成的團體
- 團體的負責人作為、包含居住、工作及就學於稻城市內的成人團體
- 成員未同時隸屬於其他登記團體的同一項目
- 非以政治或宗教活動及營利活動為目的的團體之條件
可使用的競技
校園
壘球、軟式棒球、足球、地面高爾夫球 等
體育館
籃球、排球、羽毛球、舞蹈、體操 等
註釋:禁止進行可能損壞地板、牆壁或設備的競賽活動。
俱樂部會所
可作為會議室、休息室使用。此外,僅限稻城第四國中俱樂部會所,可用於輕運動。
其他
- 在校園內,如果操場的狀況等不佳(例如會留下腳印等),則無法使用。
- 沒有提供競賽所需的用具(球、球棒、球拍等)。
- 體育館的情況下,備有籃球架、羽毛球支柱(含網)、排球支柱(含網)、乒乓球桌(含網)。不過,台數依學校而異。註解:體育館地板上的場地數量可能沒有相應數量的支柱。
- 在體育館內進行體操競技時,不提供學校課堂使用的墊子或跳箱等器材的借用。
- 不同學校的體育館地板上標示的比賽用線條有所不同,請絕對不要在體育館地板上貼膠帶。即使是黏著力較弱的膠帶,撕除時也可能剝落地板,影響學校的安全運作。
使用指南
在進行團體登錄或使用設施之前,請務必事先確認。
新團體註冊手續
團體登錄申請所需文件
郵寄或於教育總務課櫃檯受理。(各文化中心、野村不動產稻城競技場(綜合體育館)、東京綠茵球場不受理申請)以下請將所需提交文件送交教育總務課。
提交必要文件
1.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利用團體登記申請書
2.團體開放登錄團體的成員一覽表
3.團體規約(僅限有規約的團體)
4.所有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等的影本
【身分證明文件】
【市內居住的情況】
- 身分證明文件(在教育總務課受理申請當日時為中學生以下的成員,無需附上身分證明文件。)
【市內上班的情況】
- 身份證明書
- 由勤務單位法人發行的就業・在職證明(就業・在職證明書需記載發行日期,且發行日期距申請日不超過一個月,必須為原件並蓋有公司印章。此外,需記載工作地點地址。)
註解:如果無法取得您所任職法人發行的就業・在職證明書,請使用以下的在職證明書格式。請您自行填寫必要事項,並蓋上法人印章後提交。
如果法人總部在市外,而工作地點的分店或分社在市內,請在備註欄中註明。
【市內就學的情況】
- 身分證明文件及證明在市內學校就讀的文件(學生證 等)
【身分證明文件詳細資訊】
由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機關發行,記載有「地址」「姓名」「出生日期」的身分證明文件等的影本
(請務必複印能清楚顯示「地址」「姓名」「出生日期」這三項資料的文件。)
可使用的證件範例:駕駛執照、護照、個人編號卡、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證或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資格確認書、居住證明影本(限於發行至申請日期一個月以內者)
無法使用的例子:個人編號的通知卡、電費・瓦斯費・上下水道費・電話費用的帳單・契約書、宅配物等的傳票存根
公共設施預約系統中的團體登錄
【公共設施預約系統上的團體登錄】
團體登錄完成後,將透過「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團體利用登錄承認通知書」通知您在公共設施預約系統中進行團體登錄所需的登錄號碼(使用者ID)。
請訪問公共設施預約系統,在公共設施預約系統上進行團體註冊(設定密碼)。
「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團體利用登錄承認通知書」中記載有「登錄編號(使用者ID)」及借用設施鑰匙時所需的「信箱號碼」,請妥善保管。
預約方法
關於使用日期的預約
每月1日開始接受下個月的抽籤預約。之後於20日上午8時進行抽籤。之後則可於使用日前一天下午3時前,透過公共設施預約系統進行預約。
此外,如果萬一在預約完成後發現需要取消,請立即從公共設施預約系統取消。此操作也必須在使用日前一天下午3點之前完成。為了讓更多使用團體能夠使用,敬請理解與合作。
當日注意事項
使用當日相關事項
- 各學校的體育設施均已上鎖並設有SECOM警備。使用設施時,請於借用窗口(各公民館、野村不動產稻城競技場(綜合體育館))借取鑰匙。
- 借用鑰匙時,請出示能確認預約內容的資料(在智慧型手機上顯示預約畫面),並且向櫃檯告知「團體名稱」「預約設施(學校名稱、設施)」「預約時間」。
- 各公民館的營業時間外,請利用設置於各公民館的鑰匙借出專用郵筒進行借出與歸還受理。此郵筒上鎖。鑰匙編號將於「稻城市率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團體利用登錄承認通知書」中通知。
鑰匙借用地點
使用設施 | 鑰匙借出地點 |
---|---|
第一小學校(體育館) | 稻城市市公所(教育總務課・值班人員室的窗口受理) |
第二小學校(體育館) | 綜合體育館(一樓職員通用口白郵筒) |
第三小學校(體育館・校庭) | 中央公民館(三澤川沿後門不銹鋼郵筒) |
第四小學校(體育館・校庭) | 第四公民館(面對入口左側前方的植栽白色郵筒) |
第六小學校(體育館・校庭) | 第四公民館(面對入口左側前方的植栽白色郵筒) |
第七小學校(體育館) | 第二公民館(面對入口的左側・停車場後方的不鏽鋼郵筒) |
向陽台小學(體育館・校庭) |
城山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不銹鋼郵筒) |
城山小學(體育館) | 城山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不銹鋼郵筒) |
長峰小學校(體育館・俱樂部會所) | 綜合體育館(一樓職員通用口白郵筒) |
若葉台小學(體育館) | 綜合體育館(一樓職員通用口白郵筒) |
平尾小學校(體育館・校庭) | 第三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紅色郵筒) |
南山小學(體育館・校庭) | 稻城市市公所(教育總務課・值班人員室的窗口受理) |
第一國中(體育館) | 中央公民館(三澤川沿後門不銹鋼郵筒) |
第二國中(體育館・校庭) | 第三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紅色郵筒) |
第三國中(體育館) | 稻城市市公所(教育總務課・值班人員室的窗口受理) |
第四國中(體育館・俱樂部會館) | 第四公民館(面對入口左側前方的植栽白色郵筒) |
第五國中(體育館・俱樂部會所) | 城山公民館(後面的職員通用口不銹鋼郵筒) |
第六中學(體育館) | 綜合體育館(一樓職員通用口白郵筒) |
註解:校園的情況下,有些學校不提供鑰匙借用。若屬此情況,請於使用許可時間開始後再開始使用。
當日使用結束後的注意事項及文件提交
當日使用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 請務必鎖好鑰匙(窗戶、門、SECOM 等)。
- 離開時請務必確認是否有垃圾遺落。
由於隔日以後學校將用於授課,請務必恢復原狀並確認使用後狀況,以免影響學校運作。
開放日誌的提交
- 團體開放使用時請提交開放日誌。開放日誌放在各鑰匙的借出袋中。
- 由於有些學校在使用校庭時不提供鑰匙借出,請從此處下載並使用。
- 開放日誌的提交請投遞至各學校設置的指定郵筒。關於郵筒的位置,請參閱「稻城市立學校體育設施使用指南」。
註解:請勿將已填寫的開放日誌留在鑰匙袋中。
其他
- 關於SECOM操作,鑰匙借出袋中有說明,請一邊確認一邊操作。
- 萬一損壞設施或備品,視情況可能會影響隔日的學校運作,請在開放日誌中記錄,並於下一個營業日後務必向「學校」及「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報告。
- 「游泳池」及「屋頂」等禁止進入的區域若球類等物品掉入,請絕對不要進入取回,並在開放日誌中記錄,之後務必於下一個營業日向「學校」及「稻城市教育委員會」報告。體育館內若有器具掉入難以處理的區域時,也請同樣配合處理。
- 取消使用請於前一日下午3點前透過公共設施預約系統辦理。若超過此時間才得知取消,請於翌日以後聯絡教育總務課。
團體登錄的有效期間
團體登錄的有效期間
有效期限為7月起至隔年6月底,需每兩年進行一次更新手續。但對於新設立的團體,有效期限為自取得發放至下一次更新為止。
團體登錄內容變更
各種變更手續
如有以下變更等,需辦理手續。
- 代表者變更
- 成員變更
- 團體名稱變更
- 團體的撤回(停止活動、已不符合團體登記規定)
- 變更申請書 (Excel 13.7KB)
- 變更申請書PDF (PDF 169.2KB)
- 變更申請書填寫範例 (PDF 191.3KB)
- 變更名冊 (Excel 15.3KB)
- 變更名冊PDF (PDF 165.6KB)
- 變更名冊填寫範例 (PDF 195.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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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教育局 教育總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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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9-3600
稻城市 教育局 教育總務課的聯絡方式